
沈阳市高考考生体检工作将于近日开始,4月底结束。各毕业学校的应届考生、往届考生及其他社会考生的具体体检时间,由高校招生信息各区高考志愿填报、县招考办和指定的医疗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严禁出现由他人替检或涂改《体检表》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新生入学后,各高校还将对考生身体情况进行复查,体检结果造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需要提醒的是,考生在临检前不要做剧烈运动,进入场地后,要根据医院的安排和体检要求,对眼科、内科等七个方面进行逐项检查。
体检结束后,若考生对体检结论存有异议,可于5月15日前向区招考办、区卫计委提出书面申请,由市招考高考录取分数线办、卫计委统一安排考生到省指定的终检医院进行复检。
体检期间,为方便社会监督,市卫计委和市招考办分别设立了体检工作监督投诉电话和信箱:市卫计委23412371、市招考办22700719,zkts@syzsk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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