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当前位置:  > 高考要闻  > 高考动态 > 2021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附则

2021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附则

编辑:高校招生考试网     所属栏目:高考动态     时间:2021-05-17

  附则

  76.部分高校单独考试录取、强基计划招生的院校和军事院校、公安院校、艺术院校(专业)、体育院校(专业)、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以及高校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办法,按教育部和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全国统考的考务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我区有关考务管理规定执行。

  77.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军事、公安院校和为军队培养的国防生招生按相关规定执行。

  78.各市级招生考试委员会和高校主管部门,可依据本规定制订补充办法或实施细则,并报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备案。

  79.本规定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广告服务| 营销合作| 服务条款|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微信平台|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