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要求
考生可查看我院发布的《贵州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简章》《贵州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问答》《考生须知》等相关信息,按要求备考。
二、考试安排
(一)准考证:考生可登录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gkks.eaagz.org.cn),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
(三)考点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三、入场须知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入场。 (二)严禁携带参考资料,手机、手表、智能产品(含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蓝牙耳机等具有发送、接收、拍摄、录音或计时等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与考试无关物品应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 (三)考生在考点封闭区入口须接受智能安检门安检和人工安检。智能安检系统将对金属类电子设备进行检测。考生应提前进行违规物品自查,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预留充足的安检时间,避免因以上问题造成多次安检,由此耽误进场考试责任自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装有医疗器械等),不能使用安检设备安检的考生,须提前准备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在安检时出示。 (四)开考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前安排食宿并熟悉考点周边环境,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线路。 (二)考场挂钟的时间指示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三)美术与设计类:考生只可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铅笔、炭笔、削笔刀、画笔、颜料、普通橡皮、画板(1个)、画架(1个)、小板凳(1个)、洗笔桶、调色盒(纸)、画具箱(1个)、轻便无线的充电式或干电池式吹风机等必需的考试用具进入考场。禁止将各类定画液、九宫格、尺规、修改液、修正带、电动橡皮擦、充电宝等非考试必备物品带入考场。 考生在参加涉及设色科目的考试时,须携带轻便无线的充电式或干电池式吹风机(提前将电充满或准备好电池)用于吹(烘)干试卷,避免在规定时间交卷时,因试卷未干造成试卷粘黏从而影响得分。 速写(综合能力)、色彩科目在考试过程中不允许考生出场换水,请考生在开考前取足备用。 (四)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导演笔试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考生只能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具进入考场。禁止将修改液、修正带等非考试必备物品带入考场。 (五)书法类:书法临摹、书法创作2个科目合卷为1个考试场次。考生只能携带毛笔、墨汁、砚台、毛毡等必需的考试用具进入考场。禁止将铅笔、尺规、参考资料等非考试必备物品带入考场。 考生应根据考试科目准确粘贴对应的条形码并作答。书法临摹科目应严格按照范本提供的字数、排序进行临摹,不得擅自更改。书法创作科目须按试题规定的文字内容书写,不得增加、减少或更改文字内容,有繁体的字须使用繁体,不得书写标点符号。答卷不得落款与钤印,不得做标记、画界格。 (六)音乐类:音乐类笔试乐理、听写2个科目合卷为1个考试场次,考生先进行乐理科目考试,开考60分钟后进行听写科目考试,考试不得提前交卷。 考生只能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具进入考场,禁止将修改液、修正带等非考试必备物品带入考场。 (七)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交换试题、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题、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否则将按违规行为处理。 考生要保持卷面、条形码及条形码粘贴区域清洁,不得篡改、污染、损坏考生信息栏上的相关信息,不得在试卷作答区域以外作答,不得污染、损坏试题、试卷、答题卡,如因考试材料污损,造成无法评卷等情况的,后果自负。 五、诚信考试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自觉服从考点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和管理。对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本次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视频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考试,共同维护考试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