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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政策解读(四)

编辑:高校招生考试网     所属栏目:高考动态     时间:2025-09-03

  根据我区高考综合改革推进工作的实际需要,为满足广大学生、家长了解政策、熟悉政策、掌握政策的需求,我们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以问答形式,对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本期重点介绍我区高考综合改革中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关政策规定,包括开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虑、主要内容、应遵循的规定程序、评价结果如何在高校招生中运用等。

  问:为什么要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答:《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高校招生录取统一采取“两依据、一参考”政策。其中,“一参考”,就是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确定了基本要求。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要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培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问:我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素养、社会实践”等六个维度。

  问:综合素质评价应遵循什么样的规定程序?

  答:自治区确定了“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录入系统、形成档案”等五个依次递进的关联步骤,确保规范操作,最终录入管理系统。一是规定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二是建立公示制度,拟录入评价系统的学生写实记录及其佐证材料,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三是建立复核制度,规定“录入系统”后的评价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学校须书面提出申请逐级报批,并在管理系统上留下痕迹。四是建立抽检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中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抽检制度,对档案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抽查。

  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校招生中怎么使用?

  答:教育部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自治区进一步要求“各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后续,我们将跟进解读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政策规定,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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