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目 日期 时间 | 12月6日 | 12月7日 | |
上 午 | 9:00-12:00 | 素描 | 色彩 |
下 午 | 15:00-17:00 | 速写(综合能力) | |
科目 日期 时间 | 12月7日 | |
上午 | 9:00-10:30 | 书法临摹 |
上午 | 11:00-12:30 | 书法创作 |
(九)服装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服装类全省统考包括服装设计、服装纸样设计、服装工艺三个科目。服装类总分满分为390分,各科目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总分计算公式为:服装类总分=服装设计×1.4+服装纸样设计×1.4+服装工艺×1.1,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服装类全省统考于2025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统一进行。考试地点设湖南师范大学,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室安排见《专业考试证》,考试所需绘画工具、剪裁工具等自备。①服装纸样设计、服装设计考试时间安排在11月29日,考生须在11月28日下午17:00-18:00前往考试地点熟悉笔试考点情况,查看考室分布示意图、知晓考试注意事项和各项规定,但不能进入考试大楼和警戒线以内。②服装工艺考试具体时间和详细地点安排由考点另行公布。
服装纸样设计和服装设计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科目 日期 时间 | 11月29日 | |
上午 | 8:30-11:00 | 服装纸样设计 |
下午 | 14:30-17:30 | 服装设计 |
三、成绩发布
2026年艺术类全省统考成绩和合格资格线将于2026年1月下旬左右统一公布,同时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考生信息填报系统”查询本人全省统考成绩,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可通过“考生信息填报系统”打印《202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四、工作要求
艺术类全省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高素质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各考点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周密部署,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确保组考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一)切实加强考试的组织领导。各考点要认真落实考试的主体责任,健全制度、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确保艺术类全省统考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要成立艺术类全省统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组考工作方案,明确考务组织、测试评分、监督管理、视频监控等关键岗位的职责和各工作环节要求,要层层压实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考点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考试过程的各个环节中都能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确保考试过程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
(二)切实加强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要选聘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身体健康的同志承担主考、监考、评委等考评工作。下列人员一律不得从事与组考相关的工作: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考试;自2025年7月以来参与相关专业考试辅导班工作或担任辅导课教师;自2025年7月以来参与过观摩指导演出、模拟考试或模拟评分等与高考艺术培训机构相关联的一切活动;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开办了高考艺术类培训机构;以各种形式(货币、本人身份或亲朋好友名义、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推荐学生等)入股高考艺术类培训机构或从高考艺术类培训机构分红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要加强考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考试工作人员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培训合格后,方可被聘任上岗。
(三)切实加强考试和评分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要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以及考评人员名单的保密管理和监督,杜绝信息泄露;要加强考点硬件建设,充分利用视频监控、无线电信号屏蔽等技术和手段,对考生考试过程(包括评委工作情况)实行实时、全程、无死角视频监控,“考评分离”考点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考场建设;要严把考试入口关,实行智能安检门安检加人工安检相结合的“双安检”模式,严防考生替考和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要加强对考试材料的保管,对未上交的试题答卷、原始评分等纸质材料,考点要对原件保存或完整扫描后电子化保存,对面试等测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保存,保存材料要清晰可辨。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考评人员要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严格执行违规考评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各考点领导干部若其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考点组织实施的艺术类全省统考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全程实行回避;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艺考培训活动,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是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考点高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以及参与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活动和教学指导活动。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五)切实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加强考生身份核查,杜绝替考、换卷等严重违规事件的发生;要加大考风考纪监察力度,在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按照《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行为处理操作规定》(湘教考监字〔2021〕21号)的要求做好对违规考生的处理,有关违规考生的告知书(存根联)、违规考生情况汇总表、证据材料等,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报送我院监察与督查处。对于考生、工作人员及考点学校的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我院将建立艺术类全省统考考点退出机制,凡存在工作人员严重违规、考试管理混乱等违规行为的考点学校,视情节轻重,责令整改或取消该校下一年度的考点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在艺术类全省统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取消其所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
(六)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和数据。考试结束之后,各考点要及时向我院报送考试有关情况(含组考情况、视频监控录像等)。所有考试(面试和笔试等,不含“考评分离”考试科目)过程的录音录像资料要按照《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点视频监控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湘教考监字〔2020〕4号)的要求导出、备份和上报我院监察与督查处。
五、其他
(一)本工作通知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二)如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新的文件规定和工作要求,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将另文通知。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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