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考试网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招生计划、志愿、复习、专业、分数线等服务!  微信 微博 

高校招生考试网|高考信息门户网站-高校招生考试网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 首页

  • 高考要闻

    • 高考动态
    • 高考政策
  • 招生简章

  • 高考志愿

    • 志愿报考指导
    • 加分政策
    • 专业与就业
    • 高考大纲
  • 民办高校

  • 独立学院

  • 高职高专

  • 中外合作

  • 军事院校

  • 艺术院校

  • 高考复习

    • 高考语文
    • 高考数学
    • 高考英语
    • 高考物理
    • 高考化学
    • 高考生物
    • 高考政治
    • 高考历史
    • 高考地理
    • 高考经验
  • 高考家长圈

    • 营养健康
    • 考生心理
    • 家有考生
    • 高考故事
  • 地方分站

    • 北京分站
    • 天津分站
    • 河北分站
    • 山西分站
    • 内蒙古分站
    • 辽宁分站
    • 吉林分站
    • 黑龙江分站
    • 上海分站
    • 江苏分站
    • 浙江分站
    • 安徽分站
    • 福建分站
    • 江西分站
    • 山东分站
    • 河南分站
    • 湖北分站
    • 湖南分站
    • 广东分站
    • 广西分站
    • 海南分站
    • 重庆分站
    • 四川分站
    • 贵州分站
    • 云南分站
    • 西藏分站
    • 陕西分站
    • 甘肃分站
    • 青海分站
    • 宁夏分站
    • 新疆分站
    • 华北地区
当前位置:  > 招生简章 > 吉林建筑大学2015年招生简章
微信二维码

热点排行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预科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预科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河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河南理工(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河南理工(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河南理工(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河南文史(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河南文史(本科批)招生计划

吉林建筑大学2015年招生简章

作者:高校招生考试网     所属栏目:招生简章     时间:2015-11-0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建筑大学;

国标代码:10191;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隶属:吉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新城大街5088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建筑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学位授予

第七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吉林建筑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费收取标准

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制订的[2000]68号文件规定,各专业学费不同,本科专业在3800-6800元/年不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12000-25000元/年之间。

第六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课程)的要求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土木工程专业只招英语(课程)考生,其他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条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我校建筑学、城乡规划、环境设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和风景园林专业,色盲、色弱者限报。其他专业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1、院校志愿: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他志愿线上考生。

2、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考生当地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专业志愿: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服从调剂者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4、对于享受教育部政策加分的考生,按照加分后成绩提档;专业录取时,若成绩相同则高考(课程)实际分数高者优先。

5、考生志愿和总分相同时,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的和其他文史类专业的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他理工类专业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录取到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绘画基础,入校后须加试徒手画,加试不合格者将转入其他专业。

7、艺术类考生还需遵循以下两点:

(1).黑龙江、山东、江苏、河北、安徽、山西、辽宁七省市艺术类考生须持有我校艺术校考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吉林、湖南、河南、浙江、甘肃、江西、内蒙古等省(区)的艺术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招生办组织的艺术统考,并获得统考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

(2)、报考我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的考生,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多名考生总分相同,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

8、我校在吉林、辽宁、内蒙古、新疆四省(区)招收理工类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一年,一年后按考生成绩重新分专业。

9、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划线办法、投档办法及填报志愿要求均按照江苏省文件规定执行;选测科目等级为2B以上,一门选测科目为历史或物理,另一门选测科目不限;必测科目等级4C以上;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10、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1、个别省级招生办制定的录取原则与本章程相矛盾,以该省级招生办制定的录取原则为准。

第十三条入学后复查

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高考各类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j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

联系电话:0431-8456606384566064

第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吉林建筑大学)

高考

相关新闻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高校专项招...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预科招生计...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预科招生计...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高校专项招...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提...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本...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国...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国...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本...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提...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河南高校专项招...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河南理工(提前...
友情
  • 浙江高考

  • 上海高考

  • 辽宁高考

  • 北京高考

  • 高考招生

  • 高校招生考试网

  • 青海高考

  • 山东高考

  • 江苏高考

  • 黑龙江高考

  • 吉林高考

  • 内蒙古高考

  • 山西高考

  • 河北高考

  • 天津高考

  • 安徽高考

  • 福建高考

  • 湖南高考

  • 湖北高考

  • 河南高考

  • 江西高考

  • 云南高考

  • 四川高考

  • 重庆高考

  • 海南高考

  • 广西高考

  • 广东高考

  • 西藏高考

  • 陕西高考

  • 贵州高考

  • 甘肃高考

  • 宁夏高考

  • 新疆高考

  • 私立学校

招办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 宁夏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湖北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福建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甘肃

  • 青海

  • 新疆

  • 西藏

媒体
  • 中国青年报

  • 北京晨报

  • 京华时报

  • 新京报

  • 重庆晨报

  • 华西都市报

  • 三晋都市报

  • 现代快报

  • 信息时报

  • 现代教育报

  • 新文化报

  • 齐鲁晚报

  • 新消息报

  • 南方都市报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广告服务| 营销合作| 服务条款|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微信平台| 免责声明|

Copyright © 2010-2021 高校招生考试网 www.gxzsks.org  版权所有 为高考考生提供高校资讯及高校招生信息!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信息、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复习指导、专业介绍、分数线以及招生名单公示等服务。

中国高校招生考试网所有资料资讯内容,广告信息,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载。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9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