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纽约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世纪大道 路1555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
六、预留计划  | 无  | |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课程) 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考试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言为英语(课程)  | |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
十、录取规则  | 学生需通过上海纽约大学“校园日活动”,获得报考上海纽约大学资格。学生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课程),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上海纽约大学将结合高考成绩、学校面试评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通过本校招生综合评价体系,择优录取。  | |
十一、收费 标准  | 学费标准  | 100,000元/学年[沪价费(2012)018号]  | 
住宿费标准  | 待定  | |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纽约大学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纽约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美国纽约大学的学位证书  | |
十三、联系电话  | 021-20595599  | |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 021-20595255  | |
十五、网址  | http://shanghai.nyu.edu  | |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 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七、其他须知  | ||
(上海纽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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