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考试网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招生计划、志愿、复习、专业、分数线等服务!  微信 微博 

高校招生考试网|高考信息门户网站-高校招生考试网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 首页

  • 高考要闻

    • 高考动态
    • 高考政策
  • 招生简章

  • 高考志愿

    • 志愿报考指导
    • 加分政策
    • 专业与就业
    • 高考大纲
  • 民办高校

  • 独立学院

  • 高职高专

  • 中外合作

  • 军事院校

  • 艺术院校

  • 高考复习

    • 高考语文
    • 高考数学
    • 高考英语
    • 高考物理
    • 高考化学
    • 高考生物
    • 高考政治
    • 高考历史
    • 高考地理
    • 高考经验
  • 高考家长圈

    • 营养健康
    • 考生心理
    • 家有考生
    • 高考故事
  • 地方分站

    • 北京分站
    • 天津分站
    • 河北分站
    • 山西分站
    • 内蒙古分站
    • 辽宁分站
    • 吉林分站
    • 黑龙江分站
    • 上海分站
    • 江苏分站
    • 浙江分站
    • 安徽分站
    • 福建分站
    • 江西分站
    • 山东分站
    • 河南分站
    • 湖北分站
    • 湖南分站
    • 广东分站
    • 广西分站
    • 海南分站
    • 重庆分站
    • 四川分站
    • 贵州分站
    • 云南分站
    • 西藏分站
    • 陕西分站
    • 甘肃分站
    • 青海分站
    • 宁夏分站
    • 新疆分站
    • 华北地区
当前位置:  > 招生简章 > 嘉兴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微信二维码

热点排行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物理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物理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物理类(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预科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预科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河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河南理工(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河南理工(本科批)招生计划

嘉兴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作者:高校招生考试网     所属栏目:招生简章     时间:2015-11-0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和代码:嘉兴学院,10354。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嘉兴学院。

第七条 办学地点:越秀校区地处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梁林校区地处浙江省嘉兴市嘉杭路118号,平湖校区地处浙江省平湖市宏建路88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监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批次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情况,结合我校自身的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生源计划的编制。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招生。

第十三条 学校对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3”模式。学生在完成一年的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进行专业分流,正式进入确定后的专业学习,具体实施办法详见相关专业分流的实施方案。

第十四条 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具体计划和专业详见《嘉兴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原则上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05%,具体比例视各省(市、自治区)情况而定。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课程)。按满分150分制计算,部分本(专)科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一)英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要求105分(含)以上;

(二)汉语国际教育和日语专业原则上要求100分(含)以上;

(三)艺术类专业(含平湖校区专科)原则上要求60分(含)以上。

第十八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第一学校志愿(平行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江苏省考生录取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为准,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二十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一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2分,第三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1分,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一)浙江省生源、第一批次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在体检不受限的情况下,理科高考(课程)成绩高出重点分数线20分(含),文科高考成绩高出重点分数线10分(含)的,确保其录取在填报的第一个专业志愿中。

浙江省生源、第二批次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在体检不受限的情况下,理科高考成绩高出我校投档分数线20分(含),文科高考成绩高出我校投档分15分(含)的,确保其录取在填报的前三个专业志愿中。

(二)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具体参见《嘉兴学院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按照《嘉兴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六章 入学复查及收费

第二十四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

(一)本科学费:艺术类专业为9000元/生?年,工科类、医学类专业为5500元/生?年,其他本科专业为4800元/生?年。其中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临床医学7个专业学费标准上浮15%。

(二)专科学费:艺术类专业为9000元/生?年,其它专科专业为4800元/生?年。

(三)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分别为750-1200元/生?年等不同标准,学校根据新生专业分布情况和实际房源情况统一安排住宿。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信息网址:zsb.zjx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3-83640000

传真:0573-83642036

QQ咨询号码: 248810354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邮编:314001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嘉兴学院)

高考

相关新闻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计划
  • 唐山师范学院
  • 心有蓝天,梦逐中原
  • 2023年专科分专业招生计划
  • 2023年河南省普通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
  • 安阳工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 天津美术学院
  • 鲁迅美术学院
  • 海军潜艇学院
  •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友情
  • 浙江高考

  • 上海高考

  • 辽宁高考

  • 北京高考

  • 高考招生

  • 高校招生考试网

  • 青海高考

  • 山东高考

  • 江苏高考

  • 黑龙江高考

  • 吉林高考

  • 内蒙古高考

  • 山西高考

  • 河北高考

  • 天津高考

  • 安徽高考

  • 福建高考

  • 湖南高考

  • 湖北高考

  • 河南高考

  • 江西高考

  • 云南高考

  • 四川高考

  • 重庆高考

  • 海南高考

  • 广西高考

  • 广东高考

  • 西藏高考

  • 陕西高考

  • 贵州高考

  • 甘肃高考

  • 宁夏高考

  • 新疆高考

  • 私立学校

招办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 宁夏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湖北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福建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甘肃

  • 青海

  • 新疆

  • 西藏

媒体
  • 中国青年报

  • 北京晨报

  • 京华时报

  • 新京报

  • 重庆晨报

  • 华西都市报

  • 三晋都市报

  • 现代快报

  • 信息时报

  • 现代教育报

  • 新文化报

  • 齐鲁晚报

  • 新消息报

  • 南方都市报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广告服务| 营销合作| 服务条款|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微信平台| 免责声明|

Copyright © 2010-2021 高校招生考试网 www.gxzsks.org  版权所有 为高考考生提供高校资讯及高校招生信息!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信息、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复习指导、专业介绍、分数线以及招生名单公示等服务。

中国高校招生考试网所有资料资讯内容,广告信息,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载。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9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