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考试网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招生计划、志愿、复习、专业、分数线等服务!  微信 微博 

高校招生考试网|高考信息门户网站-高校招生考试网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 首页

  • 高考要闻

    • 高考动态
    • 高考政策
  • 招生简章

  • 高考志愿

    • 志愿报考指导
    • 加分政策
    • 专业与就业
    • 高考大纲
  • 民办高校

  • 独立学院

  • 高职高专

  • 中外合作

  • 军事院校

  • 艺术院校

  • 高考复习

    • 高考语文
    • 高考数学
    • 高考英语
    • 高考物理
    • 高考化学
    • 高考生物
    • 高考政治
    • 高考历史
    • 高考地理
    • 高考经验
  • 高考家长圈

    • 营养健康
    • 考生心理
    • 家有考生
    • 高考故事
  • 地方分站

    • 北京分站
    • 天津分站
    • 河北分站
    • 山西分站
    • 内蒙古分站
    • 辽宁分站
    • 吉林分站
    • 黑龙江分站
    • 上海分站
    • 江苏分站
    • 浙江分站
    • 安徽分站
    • 福建分站
    • 江西分站
    • 山东分站
    • 河南分站
    • 湖北分站
    • 湖南分站
    • 广东分站
    • 广西分站
    • 海南分站
    • 重庆分站
    • 四川分站
    • 贵州分站
    • 云南分站
    • 西藏分站
    • 陕西分站
    • 甘肃分站
    • 青海分站
    • 宁夏分站
    • 新疆分站
    • 华北地区
当前位置:  > 招生简章 > 2015年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简章
微信二维码

热点排行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物理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物理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物理类(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预科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预科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河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河南理工(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河南理工(本科批)招生计划

2015年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简章

作者:高校招生考试网     所属栏目:招生简章     时间:2015-11-0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

4、学院代码:12883

5、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

6、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是天津地区唯一一所综合交通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围绕区域经济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需求,开设了物流、汽车、路桥、工程机械、轨道交通和交通服务6大类30个专业,围绕企业用工需求,校企共建了丰田、奥迪、大众、保时捷等多个订单班,在校生达9000多人,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目前,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天津市示范性职业院校、滨海新区现代物流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家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处,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院设有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1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寄送到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将通过各省的招生考试信息网、报考指南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在录取过程中,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报考状况,经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并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跨省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2015年招生专业包括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物流管理、汽车整形技术等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及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等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30个。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5年普通高考(课程)报考指南。

第八条:专业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年;空中乘务专业: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加合作办学)和物流管理(中日合作办学)两个专业]:9000元/年(以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六人间住宿费:10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新生入学手册。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一条:专业录取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按照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1.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2.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第十三条:同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考生;其次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课程)、数学;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

第十四条:对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原则”。

第十五条:对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录取原则,选测科目等级为C以上,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

第十六条:我院2017年在浙江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院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十七条:对政策加分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八条:我院空中乘务专业只限招收天津市、河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具体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及录取实施办法,详见我院在相关省市招生简章或登陆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九条:我院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男女不限,专业要求无色盲或色弱,矫正视力达5.0以上。

第二十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院专业课程设置外语语种为英语(课程)(物流管理(中日合作办学)专业除外),小语种慎报。

第二十二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院招生处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等多种单项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同时专为困难学生设有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天津交通职业学院高职招生。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八条: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录取信息通过我院招生网http://zhaosheng.tjtvc.com公布。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 邮编:300110

电话:400-022-3106 022-87912328

E-mail:jtxy12883@126.com

学院网址:http://www.tjtvc.com

微博:http://t.sina.com.cn/1830143997

微信:tjtvc_pr

QQ:2309193417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高考

相关新闻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天津综合改革(...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天津综合改革(...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宁夏理工(...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青海理工(...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甘肃理工(...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甘肃文史(...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陕西文史(...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陕西理工(...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西藏理工(...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云南理工(...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贵州理工(...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四川文史(...
友情
  • 浙江高考

  • 上海高考

  • 辽宁高考

  • 北京高考

  • 高考招生

  • 高校招生考试网

  • 青海高考

  • 山东高考

  • 江苏高考

  • 黑龙江高考

  • 吉林高考

  • 内蒙古高考

  • 山西高考

  • 河北高考

  • 天津高考

  • 安徽高考

  • 福建高考

  • 湖南高考

  • 湖北高考

  • 河南高考

  • 江西高考

  • 云南高考

  • 四川高考

  • 重庆高考

  • 海南高考

  • 广西高考

  • 广东高考

  • 西藏高考

  • 陕西高考

  • 贵州高考

  • 甘肃高考

  • 宁夏高考

  • 新疆高考

  • 私立学校

招办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 宁夏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湖北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福建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甘肃

  • 青海

  • 新疆

  • 西藏

媒体
  • 中国青年报

  • 北京晨报

  • 京华时报

  • 新京报

  • 重庆晨报

  • 华西都市报

  • 三晋都市报

  • 现代快报

  • 信息时报

  • 现代教育报

  • 新文化报

  • 齐鲁晚报

  • 新消息报

  • 南方都市报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广告服务| 营销合作| 服务条款|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微信平台| 免责声明|

Copyright © 2010-2021 高校招生考试网 www.gxzsks.org  版权所有 为高考考生提供高校资讯及高校招生信息!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信息、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复习指导、专业介绍、分数线以及招生名单公示等服务。

中国高校招生考试网所有资料资讯内容,广告信息,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载。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9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