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考试网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招生计划、志愿、复习、专业、分数线等服务!  微信 微博 

高校招生考试网|高考信息门户网站-高校招生考试网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 首页

  • 高考要闻

    • 高考动态
    • 高考政策
  • 招生简章

  • 高考志愿

    • 志愿报考指导
    • 加分政策
    • 专业与就业
    • 高考大纲
  • 民办高校

  • 独立学院

  • 高职高专

  • 中外合作

  • 军事院校

  • 艺术院校

  • 高考复习

    • 高考语文
    • 高考数学
    • 高考英语
    • 高考物理
    • 高考化学
    • 高考生物
    • 高考政治
    • 高考历史
    • 高考地理
    • 高考经验
  • 高考家长圈

    • 营养健康
    • 考生心理
    • 家有考生
    • 高考故事
  • 地方分站

    • 北京分站
    • 天津分站
    • 河北分站
    • 山西分站
    • 内蒙古分站
    • 辽宁分站
    • 吉林分站
    • 黑龙江分站
    • 上海分站
    • 江苏分站
    • 浙江分站
    • 安徽分站
    • 福建分站
    • 江西分站
    • 山东分站
    • 河南分站
    • 湖北分站
    • 湖南分站
    • 广东分站
    • 广西分站
    • 海南分站
    • 重庆分站
    • 四川分站
    • 贵州分站
    • 云南分站
    • 西藏分站
    • 陕西分站
    • 甘肃分站
    • 青海分站
    • 宁夏分站
    • 新疆分站
    • 华北地区
当前位置:  > 招生简章 >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微信二维码

热点排行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历史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历史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物理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物理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物理类(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预科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预科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河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作者:高校招生考试网     所属栏目:招生简章     时间:2021-06-29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济南大学泉城学院    学校代码:14002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仙境西路34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民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纪检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1年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2021年学校分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或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zs.jdqy.edu.cn/)查询。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填报,如被录取,公共外语课程须改学英语。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

  实行新高考改革且按照“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模式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实行新高考改革且按照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模式的省份和未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学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的计划录取。学校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并根据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山东省内,美术类本、专科专业使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规定的比例投档,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综合分=统考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山东省内,舞蹈编导(本科)、舞蹈表演(专科)专业使用省舞蹈类统考成绩,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的比例投档,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山东省内,录音艺术专业成绩使用2021年山东师范大学平台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取得合格证且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的比例投档,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山东省外艺术类专业,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zs.jdqy.edu.cn/)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等渠道公布。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资助政策: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十三条 本、专科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已修学分达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分别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济南大学泉城学院。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济南大学泉城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5770026

  学校网址:http://www.jdqy.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dqy.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仙境西路34号 邮编:265600

相关新闻

  •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
  •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艺考报名开始啦
友情
  • 浙江高考

  • 上海高考

  • 辽宁高考

  • 北京高考

  • 高考招生

  • 高校招生考试网

  • 青海高考

  • 山东高考

  • 江苏高考

  • 黑龙江高考

  • 吉林高考

  • 内蒙古高考

  • 山西高考

  • 河北高考

  • 天津高考

  • 安徽高考

  • 福建高考

  • 湖南高考

  • 湖北高考

  • 河南高考

  • 江西高考

  • 云南高考

  • 四川高考

  • 重庆高考

  • 海南高考

  • 广西高考

  • 广东高考

  • 西藏高考

  • 陕西高考

  • 贵州高考

  • 甘肃高考

  • 宁夏高考

  • 新疆高考

  • 私立学校

招办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 宁夏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湖北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福建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甘肃

  • 青海

  • 新疆

  • 西藏

媒体
  • 中国青年报

  • 北京晨报

  • 京华时报

  • 新京报

  • 重庆晨报

  • 华西都市报

  • 三晋都市报

  • 现代快报

  • 信息时报

  • 现代教育报

  • 新文化报

  • 齐鲁晚报

  • 新消息报

  • 南方都市报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广告服务| 营销合作| 服务条款|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微信平台| 免责声明|

Copyright © 2010-2021 高校招生考试网 www.gxzsks.org  版权所有 为高考考生提供高校资讯及高校招生信息!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信息、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复习指导、专业介绍、分数线以及招生名单公示等服务。

中国高校招生考试网所有资料资讯内容,广告信息,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载。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9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