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考试网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招生计划、志愿、复习、专业、分数线等服务!  微信 微博 

高校招生考试网|高考信息门户网站-高校招生考试网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 首页

  • 高考要闻

    • 高考动态
    • 高考政策
  • 招生简章

  • 高考志愿

    • 志愿报考指导
    • 加分政策
    • 专业与就业
    • 高考大纲
  • 民办高校

  • 独立学院

  • 高职高专

  • 中外合作

  • 军事院校

  • 艺术院校

  • 高考复习

    • 高考语文
    • 高考数学
    • 高考英语
    • 高考物理
    • 高考化学
    • 高考生物
    • 高考政治
    • 高考历史
    • 高考地理
    • 高考经验
  • 高考家长圈

    • 营养健康
    • 考生心理
    • 家有考生
    • 高考故事
  • 地方分站

    • 北京分站
    • 天津分站
    • 河北分站
    • 山西分站
    • 内蒙古分站
    • 辽宁分站
    • 吉林分站
    • 黑龙江分站
    • 上海分站
    • 江苏分站
    • 浙江分站
    • 安徽分站
    • 福建分站
    • 江西分站
    • 山东分站
    • 河南分站
    • 湖北分站
    • 湖南分站
    • 广东分站
    • 广西分站
    • 海南分站
    • 重庆分站
    • 四川分站
    • 贵州分站
    • 云南分站
    • 西藏分站
    • 陕西分站
    • 甘肃分站
    • 青海分站
    • 宁夏分站
    • 新疆分站
    • 华北地区
当前位置:  > 招生简章 >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微信二维码

热点排行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历史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历史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物理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物理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物理类(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预科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预科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河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作者:高校招生考试网     所属栏目:招生简章     时间:2021-07-3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高质量地做好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独立学院

层    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文化园区长清公路15公里处;净月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95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3.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4.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5.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6.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7.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8.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9.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0.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1.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2.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3.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4.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5.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6.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7.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8.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9.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0.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0元;

 21.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0元;

 22.人工智能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0元;

 23.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4.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5.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6.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7.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28.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29.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30.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3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32.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专科专业:

 1.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2.导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3.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4.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5.智慧旅游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6.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学校还设立学校奖学金、新生入学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其中每年设立新生入学助学金100万元,符合条件的新生可以提出申请,根据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等次,分为三个等次(特等免除当年全部学费、一等5000元/生、二等2000元/生);每年设立学校奖学金,获奖学生比例为35%,学校奖学金设立四个等次(一等奖学金2000元/生;二等奖学金1000元/生;三等奖学金500元/生;四等奖学金200元/生)。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新生录取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学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对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调档原则执行。

2.照顾加分、降分投档项:对考生加分或减分照顾、降分投档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3.普通类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优先级别: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美术类录取原则:考生需参加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省统考,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的前提下方可报考我校。录取时优先尊重各省艺术类投档办法与成绩核算意见,若无明确指示性文件则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专业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优先级别:艺术类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6.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原则:按照学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该省(市、自治区)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和有关办法。

7.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tcc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文化园区长清公路15公里处(邮编:130607)
  联系电话:(0431)89811555、89811666、89811777
  联 系 人:贾老师、仇老师、张老师

相关新闻

  •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有哪些专业?
  •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2020年本科二批在河南...
友情
  • 浙江高考

  • 上海高考

  • 辽宁高考

  • 北京高考

  • 高考招生

  • 高校招生考试网

  • 青海高考

  • 山东高考

  • 江苏高考

  • 黑龙江高考

  • 吉林高考

  • 内蒙古高考

  • 山西高考

  • 河北高考

  • 天津高考

  • 安徽高考

  • 福建高考

  • 湖南高考

  • 湖北高考

  • 河南高考

  • 江西高考

  • 云南高考

  • 四川高考

  • 重庆高考

  • 海南高考

  • 广西高考

  • 广东高考

  • 西藏高考

  • 陕西高考

  • 贵州高考

  • 甘肃高考

  • 宁夏高考

  • 新疆高考

  • 私立学校

招办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 宁夏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湖北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福建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甘肃

  • 青海

  • 新疆

  • 西藏

媒体
  • 中国青年报

  • 北京晨报

  • 京华时报

  • 新京报

  • 重庆晨报

  • 华西都市报

  • 三晋都市报

  • 现代快报

  • 信息时报

  • 现代教育报

  • 新文化报

  • 齐鲁晚报

  • 新消息报

  • 南方都市报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广告服务| 营销合作| 服务条款|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微信平台| 免责声明|

Copyright © 2010-2021 高校招生考试网 www.gxzsks.org  版权所有 为高考考生提供高校资讯及高校招生信息!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信息、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复习指导、专业介绍、分数线以及招生名单公示等服务。

中国高校招生考试网所有资料资讯内容,广告信息,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载。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9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