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考试网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招生计划、志愿、复习、专业、分数线等服务!  微信 微博 

高校招生考试网|高考信息门户网站-高校招生考试网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 首页

  • 高考要闻

    • 高考动态
    • 高考政策
  • 招生简章

  • 高考志愿

    • 志愿报考指导
    • 加分政策
    • 专业与就业
    • 高考大纲
  • 民办高校

  • 独立学院

  • 高职高专

  • 中外合作

  • 军事院校

  • 艺术院校

  • 高考复习

    • 高考语文
    • 高考数学
    • 高考英语
    • 高考物理
    • 高考化学
    • 高考生物
    • 高考政治
    • 高考历史
    • 高考地理
    • 高考经验
  • 高考家长圈

    • 营养健康
    • 考生心理
    • 家有考生
    • 高考故事
  • 地方分站

    • 北京分站
    • 天津分站
    • 河北分站
    • 山西分站
    • 内蒙古分站
    • 辽宁分站
    • 吉林分站
    • 黑龙江分站
    • 上海分站
    • 江苏分站
    • 浙江分站
    • 安徽分站
    • 福建分站
    • 江西分站
    • 山东分站
    • 河南分站
    • 湖北分站
    • 湖南分站
    • 广东分站
    • 广西分站
    • 海南分站
    • 重庆分站
    • 四川分站
    • 贵州分站
    • 云南分站
    • 西藏分站
    • 陕西分站
    • 甘肃分站
    • 青海分站
    • 宁夏分站
    • 新疆分站
    • 华北地区
当前位置:  > 招生简章 >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微信二维码

热点排行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历史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历史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物理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物理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物理类(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预科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预科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河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作者:高校招生考试网     所属栏目:招生简章     时间:2021-08-1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并接受纪委综合办公室、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4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学校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644支路395号,邮政编码330013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学制:三年

第八条 办学性质:学校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隶属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业务主管部门为江西省教育厅。

第九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 毕业生就业:学校筑牢毕业生就业民生工程,与众多知名的大中型企业和交通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就业基地,打造了集交通运输行业、校外综合人才市场等构成的综合类大型与特色专场的“1+N”校内就业平台,每年举办校园系列招聘会,大力提供就业岗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有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电子商务、港口物流管理、大数据与会计、邮政快递运营管理、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现代物流管理、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数控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道路养护与管理、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建设工程监理、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修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云计算技术应用、智能控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空中乘务、智能交通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关务与外贸服务、视觉传达设计、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等42个专业,学制三年。

第十五条 学校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地安排计划招生,在各地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市、区)公布的专业和计划数。录取批次详见生源省(市、区)公布的录取批次。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有关录取规定,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纪律要求,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省内执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录取规程。省外执行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规程。

第十八条 对所有进档考生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文理兼收,招生男女比例不限。符合加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 在本省录取考生专业时,对于第一专业志愿少于15名录取考生将调剂录取专业,按考生填报第二及后续顺序专业志愿调剂录取;考生无第二及后续顺序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相近专业调剂录取;考生无第二及后续顺序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重新征求考生意见(书面形式),在无法征得考生意见时,遵照我省录取规程,进行退档或遇不准退档时则按相近专业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本省录取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实行限额招生,文史类限招240名、理工类限招260名,文、理录取时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到录满为止。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该专业的考生,按第二及后续顺序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无第二及后续顺序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相近专业调剂录取;考生无第二及后续顺序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重新征求考生意见(书面形式),在无法征得考生意见时,遵照我省录取规程,进行退档或遇不准退档时则按相近专业录取。

第二十二条 专业特殊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由于行业就业特殊性,报考要求为身体健康无残疾、心理素质良好;无色弱、色盲、矫正视力≥1.0;身体无纹身;无神经、血液、心脏、传染病等方面的疾病,且无相关家族病史;男性净身高170cm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以上。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等三个专业,报考要求为身体健康无残疾、心理素质良好;无色弱、色盲、矫正视力≥1.0;身体无纹身;无神经、血液、心脏、传染病等方面的疾病,且无相关家族病史。

第六章 新生复查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江西省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每学年5000元,住宿费每学年8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五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资助完成学业。其中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每学年4400元、二等每学年3300元、三等每学年2200元。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和申诉,联系部门:纪委综合办公室,监督电话:0791-83806557,传真:0791-83806557。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06062、83809767,传真:0791-83809767。

学校网址:https://www.jxjtxy.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jxjtxy.edu.cn/。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规定为准。

相关新闻

  •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
  •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
友情
  • 浙江高考

  • 上海高考

  • 辽宁高考

  • 北京高考

  • 高考招生

  • 高校招生考试网

  • 青海高考

  • 山东高考

  • 江苏高考

  • 黑龙江高考

  • 吉林高考

  • 内蒙古高考

  • 山西高考

  • 河北高考

  • 天津高考

  • 安徽高考

  • 福建高考

  • 湖南高考

  • 湖北高考

  • 河南高考

  • 江西高考

  • 云南高考

  • 四川高考

  • 重庆高考

  • 海南高考

  • 广西高考

  • 广东高考

  • 西藏高考

  • 陕西高考

  • 贵州高考

  • 甘肃高考

  • 宁夏高考

  • 新疆高考

  • 私立学校

招办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 宁夏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湖北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福建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甘肃

  • 青海

  • 新疆

  • 西藏

媒体
  • 中国青年报

  • 北京晨报

  • 京华时报

  • 新京报

  • 重庆晨报

  • 华西都市报

  • 三晋都市报

  • 现代快报

  • 信息时报

  • 现代教育报

  • 新文化报

  • 齐鲁晚报

  • 新消息报

  • 南方都市报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广告服务| 营销合作| 服务条款|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微信平台| 免责声明|

Copyright © 2010-2021 高校招生考试网 www.gxzsks.org  版权所有 为高考考生提供高校资讯及高校招生信息!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信息、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复习指导、专业介绍、分数线以及招生名单公示等服务。

中国高校招生考试网所有资料资讯内容,广告信息,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载。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9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