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考试网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招生计划、志愿、复习、专业、分数线等服务!  微信 微博 

高校招生考试网|高考信息门户网站-高校招生考试网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 首页

  • 高考要闻

    • 高考动态
    • 高考政策
  • 招生简章

  • 高考志愿

    • 志愿报考指导
    • 加分政策
    • 专业与就业
    • 高考大纲
  • 民办高校

  • 独立学院

  • 高职高专

  • 中外合作

  • 军事院校

  • 艺术院校

  • 高考复习

    • 高考语文
    • 高考数学
    • 高考英语
    • 高考物理
    • 高考化学
    • 高考生物
    • 高考政治
    • 高考历史
    • 高考地理
    • 高考经验
  • 高考家长圈

    • 营养健康
    • 考生心理
    • 家有考生
    • 高考故事
  • 地方分站

    • 北京分站
    • 天津分站
    • 河北分站
    • 山西分站
    • 内蒙古分站
    • 辽宁分站
    • 吉林分站
    • 黑龙江分站
    • 上海分站
    • 江苏分站
    • 浙江分站
    • 安徽分站
    • 福建分站
    • 江西分站
    • 山东分站
    • 河南分站
    • 湖北分站
    • 湖南分站
    • 广东分站
    • 广西分站
    • 海南分站
    • 重庆分站
    • 四川分站
    • 贵州分站
    • 云南分站
    • 西藏分站
    • 陕西分站
    • 甘肃分站
    • 青海分站
    • 宁夏分站
    • 新疆分站
    • 华北地区
当前位置:  > 招生简章 > 湖南工程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微信二维码

热点排行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历史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历史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物理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物理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物理类(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预科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预科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河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湖南工程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作者:高校招生考试网     所属栏目:招生简章     时间:2021-09-01

湖南工程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为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湖南工程学院;学校英文名称:Hunan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国标代码:11342;学校性质:省属公办院校;办学层次:本科;主管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湖南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规则,并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731-58688908,举报邮箱:hgjwjc@hnie.edu.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2021年面向全国29个省(区、市)招生,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1年面向全国的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均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20%以内,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被录取。

 

第八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取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第十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统考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统考外语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实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慎重填报志愿。

 

第十一条  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同一轮投档的考生,以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为依据,高分考生优先满足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相应省份同分比较规则安排专业。对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在非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文(理)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在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选考科目成绩较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未能被录取并同意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且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录取,在综合改革省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调剂。若不同意调剂,作退档处理。

 

在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招办规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若无明确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如总分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学校表演专业招收服装表演方向考生,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180cm以上,女生身高168cm以上,身材比例匀称,不符合用人单位需求的考生建议慎重报考。录取办法按照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四条  学校学费和住宿费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详情可见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hnie.edu.cn/recruit/index/index)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进行招生工作,所有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办负责,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学校设置了奖、贷、助、勤等多渠道较完善的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施予以资助。学校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学生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湖南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湖南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官网:https://zs.hnie.edu.cn

 

咨询电话:0731-58688511  58683867(兼传真)

 

学校主页:https://www.hnie.edu.cn/

 

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福星中路88号,邮政编码:411104。

相关新闻

  • 湖南工程学院是民办大学还是公办大学?
  •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
  • 湖南工程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友情
  • 浙江高考

  • 上海高考

  • 辽宁高考

  • 北京高考

  • 高考招生

  • 高校招生考试网

  • 青海高考

  • 山东高考

  • 江苏高考

  • 黑龙江高考

  • 吉林高考

  • 内蒙古高考

  • 山西高考

  • 河北高考

  • 天津高考

  • 安徽高考

  • 福建高考

  • 湖南高考

  • 湖北高考

  • 河南高考

  • 江西高考

  • 云南高考

  • 四川高考

  • 重庆高考

  • 海南高考

  • 广西高考

  • 广东高考

  • 西藏高考

  • 陕西高考

  • 贵州高考

  • 甘肃高考

  • 宁夏高考

  • 新疆高考

  • 私立学校

招办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 宁夏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湖北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福建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甘肃

  • 青海

  • 新疆

  • 西藏

媒体
  • 中国青年报

  • 北京晨报

  • 京华时报

  • 新京报

  • 重庆晨报

  • 华西都市报

  • 三晋都市报

  • 现代快报

  • 信息时报

  • 现代教育报

  • 新文化报

  • 齐鲁晚报

  • 新消息报

  • 南方都市报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广告服务| 营销合作| 服务条款|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微信平台| 免责声明|

Copyright © 2010-2021 高校招生考试网 www.gxzsks.org  版权所有 为高考考生提供高校资讯及高校招生信息!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信息、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复习指导、专业介绍、分数线以及招生名单公示等服务。

中国高校招生考试网所有资料资讯内容,广告信息,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载。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9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