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考试网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招生计划、志愿、复习、专业、分数线等服务!  微信 微博 

高校招生考试网|高考信息门户网站-高校招生考试网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 首页

  • 高考要闻

    • 高考动态
    • 高考政策
  • 招生简章

  • 高考志愿

    • 志愿报考指导
    • 加分政策
    • 专业与就业
    • 高考大纲
  • 民办高校

  • 独立学院

  • 高职高专

  • 中外合作

  • 军事院校

  • 艺术院校

  • 高考复习

    • 高考语文
    • 高考数学
    • 高考英语
    • 高考物理
    • 高考化学
    • 高考生物
    • 高考政治
    • 高考历史
    • 高考地理
    • 高考经验
  • 高考家长圈

    • 营养健康
    • 考生心理
    • 家有考生
    • 高考故事
  • 地方分站

    • 北京分站
    • 天津分站
    • 河北分站
    • 山西分站
    • 内蒙古分站
    • 辽宁分站
    • 吉林分站
    • 黑龙江分站
    • 上海分站
    • 江苏分站
    • 浙江分站
    • 安徽分站
    • 福建分站
    • 江西分站
    • 山东分站
    • 河南分站
    • 湖北分站
    • 湖南分站
    • 广东分站
    • 广西分站
    • 海南分站
    • 重庆分站
    • 四川分站
    • 贵州分站
    • 云南分站
    • 西藏分站
    • 陕西分站
    • 甘肃分站
    • 青海分站
    • 宁夏分站
    • 新疆分站
    • 华北地区
当前位置:  > 招生简章 >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微信二维码

热点排行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历史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历史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物理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物理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物理类(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预科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预科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河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作者:高校招生考试网     所属栏目:招生简章     时间:2021-09-22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我院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进行,维护学院、考生的正当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我院招生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名称: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国标):4152013817。

第三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兴义市凤仪路2号(邮编:562400)。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性质:公办;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五条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高职专科为主,文、理兼容的高等职业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468人,其中,

正高14人、副高117人、硕士及博士(含在读)120人、“双师素质”教师225名、省级职教名师3人、州科技人才9人、州级农业专家16人、“甲秀之光”访问学者1人。开设有护理、中药学、康复治疗技术、旅游管理、大数据与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民族表演艺术等34个高职专业,重点打造护理、药学、园林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大数据与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6个骨干专业(群),其中:省级骨干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群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精品课程3门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5门、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实践课程15门以上。在校生规模12000余人,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稳定在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平均水平以上。学院秉承“崇德、敬学、强技、创新”的校训,坚持内涵发展与特色发展新思路,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优化学院专业布局,深化学院育人机制,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奋力创建地方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招生机构: 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分管副院长负责的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监督机构:由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录取新生的原则是: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按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学院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九条 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生源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后志愿的考生。

第十条  各专业录取采用“专业清”办法,即优先录取第一专业,不能满足时,再考虑非第一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一条 艺术类:报考我院《民族表演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21年贵州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专业成绩达到贵州省统一划定的专科合格线以上,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 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术科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毕业文凭

第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后还可获得由相关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从业资格证书。学院可提供毕业生推荐就业机会。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四条  填报方式及招生计划:请考生仔细参阅《贵州省2021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教育精准扶贫等相关奖励和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就读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将为你成为社会紧缺的技能型人才奠定基础,丰富的校园文化,将使你的精神修养得到升华,实用的技能训练,将助你毕业后零距离就业。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师生员工热忱欢迎你的到来!

学院网址:http://www.qxnv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859-3916666  0859-3655074  0859-3655069

招生传真电话:0859-3916666

  招生E-mail:qxnzy08@163.com

相关新闻

  •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分类考试...
  •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友情
  • 浙江高考

  • 上海高考

  • 辽宁高考

  • 北京高考

  • 高考招生

  • 高校招生考试网

  • 青海高考

  • 山东高考

  • 江苏高考

  • 黑龙江高考

  • 吉林高考

  • 内蒙古高考

  • 山西高考

  • 河北高考

  • 天津高考

  • 安徽高考

  • 福建高考

  • 湖南高考

  • 湖北高考

  • 河南高考

  • 江西高考

  • 云南高考

  • 四川高考

  • 重庆高考

  • 海南高考

  • 广西高考

  • 广东高考

  • 西藏高考

  • 陕西高考

  • 贵州高考

  • 甘肃高考

  • 宁夏高考

  • 新疆高考

  • 私立学校

招办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 宁夏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湖北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福建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甘肃

  • 青海

  • 新疆

  • 西藏

媒体
  • 中国青年报

  • 北京晨报

  • 京华时报

  • 新京报

  • 重庆晨报

  • 华西都市报

  • 三晋都市报

  • 现代快报

  • 信息时报

  • 现代教育报

  • 新文化报

  • 齐鲁晚报

  • 新消息报

  • 南方都市报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广告服务| 营销合作| 服务条款|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微信平台| 免责声明|

Copyright © 2010-2021 高校招生考试网 www.gxzsks.org  版权所有 为高考考生提供高校资讯及高校招生信息!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信息、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复习指导、专业介绍、分数线以及招生名单公示等服务。

中国高校招生考试网所有资料资讯内容,广告信息,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载。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9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