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考试网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招生计划、志愿、复习、专业、分数线等服务!  微信 微博 

高校招生考试网|高考信息门户网站-高校招生考试网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 首页

  • 高考要闻

    • 高考动态
    • 高考政策
  • 招生简章

  • 高考志愿

    • 志愿报考指导
    • 加分政策
    • 专业与就业
    • 高考大纲
  • 民办高校

  • 独立学院

  • 高职高专

  • 中外合作

  • 军事院校

  • 艺术院校

  • 高考复习

    • 高考语文
    • 高考数学
    • 高考英语
    • 高考物理
    • 高考化学
    • 高考生物
    • 高考政治
    • 高考历史
    • 高考地理
    • 高考经验
  • 高考家长圈

    • 营养健康
    • 考生心理
    • 家有考生
    • 高考故事
  • 地方分站

    • 北京分站
    • 天津分站
    • 河北分站
    • 山西分站
    • 内蒙古分站
    • 辽宁分站
    • 吉林分站
    • 黑龙江分站
    • 上海分站
    • 江苏分站
    • 浙江分站
    • 安徽分站
    • 福建分站
    • 江西分站
    • 山东分站
    • 河南分站
    • 湖北分站
    • 湖南分站
    • 广东分站
    • 广西分站
    • 海南分站
    • 重庆分站
    • 四川分站
    • 贵州分站
    • 云南分站
    • 西藏分站
    • 陕西分站
    • 甘肃分站
    • 青海分站
    • 宁夏分站
    • 新疆分站
    • 华北地区
当前位置:  > 招生简章 > 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微信二维码

热点排行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历史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历史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物理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物理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物理类(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南预科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预科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物理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本科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湖北历史类(提前批)招生计划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河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作者:高校招生考试网     所属栏目:招生简章     时间:2022-07-04

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2年普通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及教育部、江西省高招委、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465),学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赣州市,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35号。学校官网:www.ganzhsz.cn。

  第三条  我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招收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学生。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我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我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

  第五条 我校由赣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我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规模和分省(市、区)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录取的具体工作。我校不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在江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我校2022年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学科建设等实际,结合往年招生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社会需求等因素,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面向24个省(区、市)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我校2022年普通高招三年制大专招生专业有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科学教育、音乐教育、舞蹈表演、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商务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艺术设计、旅游管理、统计与大数据分析、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新闻采编与制作、应用日语、书画艺术(书法)、国际商务(跨境电商)等共22个专业。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面向全国招收文史/历史类、理工/物理类、艺术及体育类考生。

  第十一条 录取条件按照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区、市)高招委、教育厅颁发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 各专业录取严格按照我校对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以考生高考专科文化成绩和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为重要依据,按照高考专科文化成绩(体育教育专业除外)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十三条 专业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录取。若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分数线以上;

  2.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区)2022年相应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相应专业合格线(或取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

  3.在符合上述条件基础上:(1)江西省内考生进档后,采用“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按照高考专科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技术成绩的优先顺序排序成绩,若技术成绩同分,则比较专业成绩;(2)江西省外考生进档后,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采用“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4.考生报考专业计划已满,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调剂到同科类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 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区、市)2022年体育类专业全省(区、市)统一考试。同时满足“专业成绩达到体育类专科层次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体育类专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条件时,按照高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择优录取。

  上述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与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应规定不一致,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口试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八条  对享受加分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下开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章 收费与资助

  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师范类专业(不含艺体类专业)349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书画艺术、艺术设计、舞蹈表演)7200元/生/学年,体育教育专业3915元/生/学年,其他非师范类专业5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标准:800元/生/学年(六人间);新生入学体检费标准:70元/生。

  第二十二条 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新生入学体检费入学时一次性收取。

  第二十三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校,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六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及时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对以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宣传、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 话:0797-8363218/0797-8363272

  邮 箱:gzszzsb0606@163.com

相关新闻

  • 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 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友情
  • 浙江高考

  • 上海高考

  • 辽宁高考

  • 北京高考

  • 高考招生

  • 高校招生考试网

  • 青海高考

  • 山东高考

  • 江苏高考

  • 黑龙江高考

  • 吉林高考

  • 内蒙古高考

  • 山西高考

  • 河北高考

  • 天津高考

  • 安徽高考

  • 福建高考

  • 湖南高考

  • 湖北高考

  • 河南高考

  • 江西高考

  • 云南高考

  • 四川高考

  • 重庆高考

  • 海南高考

  • 广西高考

  • 广东高考

  • 西藏高考

  • 陕西高考

  • 贵州高考

  • 甘肃高考

  • 宁夏高考

  • 新疆高考

  • 私立学校

招办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 宁夏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湖北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福建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甘肃

  • 青海

  • 新疆

  • 西藏

媒体
  • 中国青年报

  • 北京晨报

  • 京华时报

  • 新京报

  • 重庆晨报

  • 华西都市报

  • 三晋都市报

  • 现代快报

  • 信息时报

  • 现代教育报

  • 新文化报

  • 齐鲁晚报

  • 新消息报

  • 南方都市报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广告服务| 营销合作| 服务条款|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微信平台| 免责声明|

Copyright © 2010-2021 高校招生考试网 www.gxzsks.org  版权所有 为高考考生提供高校资讯及高校招生信息!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信息、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复习指导、专业介绍、分数线以及招生名单公示等服务。

中国高校招生考试网所有资料资讯内容,广告信息,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载。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9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