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考试网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招生计划、志愿、复习、专业、分数线等服务!  微信 微博 

高校招生考试网|高考信息门户网站-高校招生考试网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 首页

  • 高考要闻

    • 高考动态
    • 高考政策
  • 招生简章

  • 高考志愿

    • 志愿报考指导
    • 加分政策
    • 专业与就业
    • 高考大纲
  • 民办高校

  • 独立学院

  • 高职高专

  • 中外合作

  • 军事院校

  • 艺术院校

  • 高考复习

    • 高考语文
    • 高考数学
    • 高考英语
    • 高考物理
    • 高考化学
    • 高考生物
    • 高考政治
    • 高考历史
    • 高考地理
    • 高考经验
  • 高考家长圈

    • 营养健康
    • 考生心理
    • 家有考生
    • 高考故事
  • 地方分站

    • 北京分站
    • 天津分站
    • 河北分站
    • 山西分站
    • 内蒙古分站
    • 辽宁分站
    • 吉林分站
    • 黑龙江分站
    • 上海分站
    • 江苏分站
    • 浙江分站
    • 安徽分站
    • 福建分站
    • 江西分站
    • 山东分站
    • 河南分站
    • 湖北分站
    • 湖南分站
    • 广东分站
    • 广西分站
    • 海南分站
    • 重庆分站
    • 四川分站
    • 贵州分站
    • 云南分站
    • 西藏分站
    • 陕西分站
    • 甘肃分站
    • 青海分站
    • 宁夏分站
    • 新疆分站
当前位置:  > 招生简章 > 2023年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微信二维码

热点排行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江苏物理类(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上海综合改革(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上海综合改革(提前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理工(中外合作)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理工(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理工(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理工(提前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理工(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文史(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文史(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理工(中外合作)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理工(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理工(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理工(提前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理工(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辽宁历史类(普通批)招生计划

2023年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作者:高校招生考试网     所属栏目:招生简章     时间:2023-04-21

2023年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泉州海洋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类考生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4231

 

第五条 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石狮市石狮大道海洋生物科技园区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邮编362700)

 

第六条 类型层次:普通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学制三年。

 

第七条 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要求的全部内容,经德智体美劳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院高职分类招考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以及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院招生监察小组,负责检查、监督招生纪律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 学院招生处,作为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处理招生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2023年学校面向普通高中类考生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考生也可以登录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网站查询。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1)我院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

 

(2)凡报考我校面向普通高中类考生,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考通用技术实践操作和综合素质评价中的“社会实践”情况(体现学生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择优录取,参考部分往届普高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各占150分(按学考卷面分值100分的1:1.5比例转换后再四舍五入取整),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每门各占100分。

 

录取时,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同分的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

 

(3)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考核,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凡报考我院国防后备班试点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考生录取后,有意向加入国防后备班的考生需在报到后进行二次选拔,条件符合者可加入国防后备班,具体选拔要求如下:

 

(1)性别和身高条件:男生身高160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

 

(2)截止2023年12月31日,年满17周岁且不超过20周岁,未婚;

 

(3)政治条件:考生需要提供政治表现材料,并达到政治考核标准;

 

(4)身体条件:考生需要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项目要求,在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并达标。

 

第十五条 我院高职分类招考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有关规定执行,住宿费标准为1400元/生·学年。

 

第十七条 学院对学生学费的管理、对已收取费用报到后又退学的退费办法均严格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七章  资助体系

 

第十八条 学院根据国家规定推荐优秀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院设立多个社会/企业奖学金,根据各资助单位/企业要求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评定国家助学金,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分别给予4500元/年或2800元/年的经济补助。学院还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部分生活费用问题。对于符合学院学费减免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将根据规定酌情减免部分学费。学院鼓励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生源地贴息贷款的方式解决就学期间的费用问题,学校按上级规定还设有家庭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以保障每一位学生顺利入学。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泉州石狮市石狮大道海洋生物科技园区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邮编:362700

 

招生咨询热线:0595-83858888       咨询QQ:813486821

 

招生监督电话:0595-88983105  传真:0595-88983160

 

网址:www.qzoiedu.com             电子邮箱:zhaoshengban@qztmi.cn

 

公众微信: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处

 

2023年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泉州海洋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4231

 

第五条 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石狮市石狮大道海洋生物科技园区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邮编362700)

 

第六条 类型层次:普通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学制三年。

 

第七条 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要求的全部内容,经德智体美劳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院高职分类招考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以及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院招生监察小组,负责检查、监督招生纪律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 学院招生处,作为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处理招生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2023年学校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考生也可以登录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网站查询。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1)我院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

 

(2)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学校各专业类的考生,均需按类别参加由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且测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者方可参加录取。

 

录取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2023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技工学校考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

 

按投档分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专业招生计划缺额的1:1,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0分,专业基础知识250分,职业技能测试200分。

 

(3)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考核,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凡报考我院国防后备班试点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考生录取后,有意向加入国防后备班的考生需在报到后进行二次选拔,条件符合者可申请加入国防后备班,具体选拔要求如下:

 

(1)性别和身高条件:男生身高160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

 

(2)截止2023年12月31日,年满17周岁且不超过20周岁,未婚;

 

(3)政治条件:考生需要提供政治表现材料,并达到政治考核标准;

 

(4)身体条件:考生需要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项目要求,在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并达标。

 

第十五条 我院高职分类招考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有关规定执行,住宿费标准为1400元/生·学年。

 

第十七条 学院对学生学费的管理、对已收取费用报到后又退学的退费办法均严格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七章  资助体系

 

第十八条 学院根据国家规定推荐优秀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院设立多个社会/企业奖学金,根据各资助单位/企业要求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评定国家助学金,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分别给予4500元/年或2800元/年的经济补助。学院还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部分生活费用问题。对于符合学院学费减免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将根据规定酌情减免部分学费。学院鼓励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生源地贴息贷款的方式解决就学期间的费用问题,学校按上级规定还设有家庭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以保障每一位学生顺利入学。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泉州石狮市石狮大道海洋生物科技园区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邮编:362700

 

招生咨询热线:0595-83858888       咨询QQ:813486821

 

招生监督电话:0595-88983105       传真:0595-88983160

 

网址:www.qzoiedu.com             电子邮箱:zhaoshengban@qztmi.cn

 

公众微信: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处

相关新闻

  • 2023年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
友情
  • 浙江高考

  • 上海高考

  • 辽宁高考

  • 北京高考

  • 高考招生

  • 高校招生考试网

  • 青海高考

  • 山东高考

  • 江苏高考

  • 黑龙江高考

  • 吉林高考

  • 内蒙古高考

  • 山西高考

  • 河北高考

  • 天津高考

  • 安徽高考

  • 福建高考

  • 湖南高考

  • 湖北高考

  • 河南高考

  • 江西高考

  • 云南高考

  • 四川高考

  • 重庆高考

  • 海南高考

  • 广西高考

  • 广东高考

  • 西藏高考

  • 陕西高考

  • 贵州高考

  • 甘肃高考

  • 宁夏高考

  • 新疆高考

  • 私立学校

招办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 宁夏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湖北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福建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甘肃

  • 青海

  • 新疆

  • 西藏

媒体
  • 中国青年报

  • 北京晨报

  • 京华时报

  • 新京报

  • 重庆晨报

  • 华西都市报

  • 三晋都市报

  • 现代快报

  • 信息时报

  • 现代教育报

  • 新文化报

  • 齐鲁晚报

  • 新消息报

  • 南方都市报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广告服务| 营销合作| 服务条款|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微信平台| 免责声明|

Copyright © 2010-2021 高校招生考试网 www.gxzsks.org  版权所有 为高考考生提供高校资讯及高校招生信息!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信息、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复习指导、专业介绍、分数线以及招生名单公示等服务。

中国高校招生考试网所有资料资讯内容,广告信息,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载。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919号 ,  网站备案信息: 京ICP备1502883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