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考试网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招生计划、志愿、复习、专业、分数线等服务!  微信 微博 

高校招生考试网|高考信息门户网站-高校招生考试网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 首页

  • 高考要闻

    • 高考动态
    • 高考政策
  • 招生简章

  • 高考志愿

    • 志愿报考指导
    • 加分政策
    • 专业与就业
    • 高考大纲
  • 民办高校

  • 独立学院

  • 高职高专

  • 中外合作

  • 军事院校

  • 艺术院校

  • 高考复习

    • 高考语文
    • 高考数学
    • 高考英语
    • 高考物理
    • 高考化学
    • 高考生物
    • 高考政治
    • 高考历史
    • 高考地理
    • 高考经验
  • 高考家长圈

    • 营养健康
    • 考生心理
    • 家有考生
    • 高考故事
  • 地方分站

    • 北京分站
    • 天津分站
    • 河北分站
    • 山西分站
    • 内蒙古分站
    • 辽宁分站
    • 吉林分站
    • 黑龙江分站
    • 上海分站
    • 江苏分站
    • 浙江分站
    • 安徽分站
    • 福建分站
    • 江西分站
    • 山东分站
    • 河南分站
    • 湖北分站
    • 湖南分站
    • 广东分站
    • 广西分站
    • 海南分站
    • 重庆分站
    • 四川分站
    • 贵州分站
    • 云南分站
    • 西藏分站
    • 陕西分站
    • 甘肃分站
    • 青海分站
    • 宁夏分站
    • 新疆分站
当前位置:  > 招生简章 >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微信二维码

热点排行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江苏物理类(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上海综合改革(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上海综合改革(提前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理工(中外合作)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理工(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理工(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理工(提前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理工(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文史(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文史(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理工(中外合作)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理工(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理工(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理工(提前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理工(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辽宁历史类(普通批)招生计划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作者:高校招生考试网     所属栏目:招生简章     时间:2023-05-29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基本信息

  (一)院校名称: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二)院校代码:13411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办学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邮政编码:050091)

  (六)学院概况: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是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汇华学院坐落于石家庄市西南高教区。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齐全,校园环境优雅,是一所园林式书院。学院现设有9个学部,53个本科专业,覆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汇华学院秉承河北师范大学优良传统,充分发挥校本部雄厚的教育资源优势,选聘优秀教师担任全部主干课程的教学。

  建院以来,汇华学院认真贯彻教育部26号令,不断探索新的办学机制和办学模式,注重提高教学质量,精心培育人才,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学、高效、规范、具有我院特色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2010年我院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

  (七)学历、学位证书: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士学位。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具体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活动。

  第三章 招 生

  第六条 学院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趣,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 取

  第七条 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学院不预留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考生以实际投档分数来安排专业。

  第九条 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要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它志愿(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对于进档的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包括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安排,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按照以上规则进行专业(类)录取后,如有未满额的专业(类),学院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2.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安排,同一专业组的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按照以上规则进行专业(类)录取后,如有未满额的专业(类),学院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3.对于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第十一条 部分专业录取办法:

  我院艺术专业要求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河北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学院执行河北省优惠加分政策。

  1.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音乐学[招声乐考生]、音乐学[招器乐考生(招钢琴、二胡、古筝、竹笛、琵琶、手风琴考生)]、舞蹈学专业:

  对于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音乐学[招声乐考生]、音乐学[招器乐考生(招钢琴、二胡、古筝、竹笛、琵琶、手风琴考生)]、舞蹈学专业,我院认可河北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河北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河北省综合成绩(含三位小数点)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对于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我院认可河北省相关艺术类专业校际联合考试成绩,并认可河北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河北省综合成绩(含三位小数点)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河北省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1)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音乐学[招声乐考生]、音乐学[招器乐考生(招钢琴、二胡、古筝、竹笛、琵琶、手风琴考生)]、舞蹈学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学院按照河北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生住宿费标准为500元/年。

  第十三条 国家和学院设有多项奖学金、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资助贫困家庭的学生。

  第十四条 录取考生体检要求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七条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关注学院招生和录取工作进程:

  学院网址:http://huihua.hebtu.edu.cn

  招办网址:http://huihua.hebtu.edu.cn/zhaosheng/

  招办邮箱:hhzsjyc@163.com

  咨询电话:0311-80785858、80785959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相关新闻

  •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 2015年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招生简章
友情
  • 浙江高考

  • 上海高考

  • 辽宁高考

  • 北京高考

  • 高考招生

  • 高校招生考试网

  • 青海高考

  • 山东高考

  • 江苏高考

  • 黑龙江高考

  • 吉林高考

  • 内蒙古高考

  • 山西高考

  • 河北高考

  • 天津高考

  • 安徽高考

  • 福建高考

  • 湖南高考

  • 湖北高考

  • 河南高考

  • 江西高考

  • 云南高考

  • 四川高考

  • 重庆高考

  • 海南高考

  • 广西高考

  • 广东高考

  • 西藏高考

  • 陕西高考

  • 贵州高考

  • 甘肃高考

  • 宁夏高考

  • 新疆高考

  • 私立学校

招办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 宁夏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湖北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福建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甘肃

  • 青海

  • 新疆

  • 西藏

媒体
  • 中国青年报

  • 北京晨报

  • 京华时报

  • 新京报

  • 重庆晨报

  • 华西都市报

  • 三晋都市报

  • 现代快报

  • 信息时报

  • 现代教育报

  • 新文化报

  • 齐鲁晚报

  • 新消息报

  • 南方都市报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广告服务| 营销合作| 服务条款|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微信平台| 免责声明|

Copyright © 2010-2021 高校招生考试网 www.gxzsks.org  版权所有 为高考考生提供高校资讯及高校招生信息!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信息、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复习指导、专业介绍、分数线以及招生名单公示等服务。

中国高校招生考试网所有资料资讯内容,广告信息,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载。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919号 ,  网站备案信息: 京ICP备1502883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