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考试网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招生计划、志愿、复习、专业、分数线等服务!  微信 微博 

高校招生考试网|高考信息门户网站-高校招生考试网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 首页

  • 高考要闻

    • 高考动态
    • 高考政策
  • 招生简章

  • 高考志愿

    • 志愿报考指导
    • 加分政策
    • 专业与就业
    • 高考大纲
  • 民办高校

  • 独立学院

  • 高职高专

  • 中外合作

  • 军事院校

  • 艺术院校

  • 高考复习

    • 高考语文
    • 高考数学
    • 高考英语
    • 高考物理
    • 高考化学
    • 高考生物
    • 高考政治
    • 高考历史
    • 高考地理
    • 高考经验
  • 高考家长圈

    • 营养健康
    • 考生心理
    • 家有考生
    • 高考故事
  • 地方分站

    • 北京分站
    • 天津分站
    • 河北分站
    • 山西分站
    • 内蒙古分站
    • 辽宁分站
    • 吉林分站
    • 黑龙江分站
    • 上海分站
    • 江苏分站
    • 浙江分站
    • 安徽分站
    • 福建分站
    • 江西分站
    • 山东分站
    • 河南分站
    • 湖北分站
    • 湖南分站
    • 广东分站
    • 广西分站
    • 海南分站
    • 重庆分站
    • 四川分站
    • 贵州分站
    • 云南分站
    • 西藏分站
    • 陕西分站
    • 甘肃分站
    • 青海分站
    • 宁夏分站
    • 新疆分站
当前位置:  > 招生简章 >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微信二维码

热点排行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江苏物理类(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上海综合改革(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上海综合改革(提前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理工(中外合作)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理工(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理工(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理工(提前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理工(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文史(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文史(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理工(中外合作)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理工(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理工(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理工(提前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理工(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辽宁历史类(普通批)招生计划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作者:高校招生考试网     所属栏目:招生简章     时间:2023-06-05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办学类型:综合类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教育部学校代码:12051

  第八条 学校基本情况: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综合类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玉泉路17号。

  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就业工作示范单位、全国敬老模范单位、湖北省文明单位(校园)、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先进高校、湖北省党建工作先进单位、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首批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湖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等。

  学校占地1574亩,校舍建筑面积64.8万平米,图书馆藏书163.1万余册。现有专任教师867人,其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297人,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5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人、省级劳动模范4人,全国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7人,教育部高职高专评估专家4人、湖北省名师1人、楚天技能名师28人,客座教授1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5%以上。

  学校建成了国家级骨干专业5个、国家级生产型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1个、12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国家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国家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建成1个国家示范专业点、8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6个校级优质专业。

  第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普通专科毕业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询。

  第十条 招生计划:我校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到学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 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

  第十四条 体检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公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体检规定。

  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经复查不合格或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我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要求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2.报考志愿处理办法: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轮投档的考生,若第一轮投档生源不足,可接收征求志愿的考生。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院校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3.加分处理办法:我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录取。

  4.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普通类专业(类)投档选定“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方式确定专业。

  投档成绩(投档成绩是否含照顾加分、排位,由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优先录取。

  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公布的录取办法执行。

  6.其它有关规定:新高考改革省份按其新高考改革方案的录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生资助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建立了完善的助学育人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人成才。

  1.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至家庭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学校统筹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5.“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暂时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的,可先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入学后学校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资助。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以各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公布为准,我校招生信息网实时予以更新发布。

  第十八条 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孝感市玉泉路17号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

  邮政编码:432000

  学院网址:http://www.hbvtc.edu.cn(学校官网)

  https://zs.hbvtc.edu.cn(学校招生信息网)

  招生部门: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

  联系电话:0712-2868616 2868615 2868212 2868612

  传真电话:0712-2868613

  咨询Q Q : 800087170

  第十九条  本招生章程由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相关新闻

  •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友情
  • 浙江高考

  • 上海高考

  • 辽宁高考

  • 北京高考

  • 高考招生

  • 高校招生考试网

  • 青海高考

  • 山东高考

  • 江苏高考

  • 黑龙江高考

  • 吉林高考

  • 内蒙古高考

  • 山西高考

  • 河北高考

  • 天津高考

  • 安徽高考

  • 福建高考

  • 湖南高考

  • 湖北高考

  • 河南高考

  • 江西高考

  • 云南高考

  • 四川高考

  • 重庆高考

  • 海南高考

  • 广西高考

  • 广东高考

  • 西藏高考

  • 陕西高考

  • 贵州高考

  • 甘肃高考

  • 宁夏高考

  • 新疆高考

  • 私立学校

招办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 宁夏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湖北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福建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甘肃

  • 青海

  • 新疆

  • 西藏

媒体
  • 中国青年报

  • 北京晨报

  • 京华时报

  • 新京报

  • 重庆晨报

  • 华西都市报

  • 三晋都市报

  • 现代快报

  • 信息时报

  • 现代教育报

  • 新文化报

  • 齐鲁晚报

  • 新消息报

  • 南方都市报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广告服务| 营销合作| 服务条款|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微信平台| 免责声明|

Copyright © 2010-2021 高校招生考试网 www.gxzsks.org  版权所有 为高考考生提供高校资讯及高校招生信息!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信息、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复习指导、专业介绍、分数线以及招生名单公示等服务。

中国高校招生考试网所有资料资讯内容,广告信息,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载。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919号 ,  网站备案信息: 京ICP备1502883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