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考试网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招生计划、志愿、复习、专业、分数线等服务!  微信 微博 

高校招生考试网|高考信息门户网站-高校招生考试网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 首页

  • 高考要闻

    • 高考动态
    • 高考政策
  • 招生简章

  • 高考志愿

    • 志愿报考指导
    • 加分政策
    • 专业与就业
    • 高考大纲
  • 民办高校

  • 独立学院

  • 高职高专

  • 中外合作

  • 军事院校

  • 艺术院校

  • 高考复习

    • 高考语文
    • 高考数学
    • 高考英语
    • 高考物理
    • 高考化学
    • 高考生物
    • 高考政治
    • 高考历史
    • 高考地理
    • 高考经验
  • 高考家长圈

    • 营养健康
    • 考生心理
    • 家有考生
    • 高考故事
  • 地方分站

    • 北京分站
    • 天津分站
    • 河北分站
    • 山西分站
    • 内蒙古分站
    • 辽宁分站
    • 吉林分站
    • 黑龙江分站
    • 上海分站
    • 江苏分站
    • 浙江分站
    • 安徽分站
    • 福建分站
    • 江西分站
    • 山东分站
    • 河南分站
    • 湖北分站
    • 湖南分站
    • 广东分站
    • 广西分站
    • 海南分站
    • 重庆分站
    • 四川分站
    • 贵州分站
    • 云南分站
    • 西藏分站
    • 陕西分站
    • 甘肃分站
    • 青海分站
    • 宁夏分站
    • 新疆分站
当前位置:  > 招生简章 >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微信二维码

热点排行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江苏物理类(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上海综合改革(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上海综合改革(提前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理工(中外合作)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理工(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理工(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理工(提前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理工(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文史(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文史(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理工(中外合作)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理工(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理工(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理工(提前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理工(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辽宁历史类(普通批)招生计划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作者:高校招生考试网     所属栏目:招生简章     时间:2023-06-06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国家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校章程。

  第二条 高校全称和主管部门

  高校全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

  学校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办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在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校址和办学地点

  校址和办学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

  第五条 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相关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北京市和相关省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依法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就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1.招生计划制定原则:学校按照规模相对稳定、重点加强“双高”“特高”专业群建设、重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突出学校办学特色的指导思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2.计划分配: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时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是根据有关省份的生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学校自身办学条件制定。

  3.公布途径:学校招生计划通过相关招生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多种方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预留计划: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1.调档比例

  学校根据各省、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照有关招生省、市的相关文件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录取时学校将根据报考的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适量调整专业间招生计划。

  2.专业分配原则

  按顺序志愿录取时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即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们学校的考生,无相关科目成绩或者加试要求,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的情况下,按缺额计划录取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按平行志愿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投档时根据高分录取投档。即所有考生排一个队列,高分者优先投档,按照计划直到录取最后一个考生。如果一次录取未满额,剩余计划参加征集录取。

  3.加分政策

  对考生加分的处理按有关省、市招办的规定执行。学校认可相关省、市的加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则,考生政策性加分投档时计入总分,安排专业时,以考生的总分为基准,兼顾报考专业顺序。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有文、体特长的学生,并优先考虑满足所报考专业。

  4.高考改革省份相关要求

  对于北京考生报考我校需满足我校规定的相关招生专业要求的两科考试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对于其他实行“选考科目”和招生改革试点省份,选考科目均不限。

  5.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规则

  有关海军“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的省份,关于录取批次等问题按照相关招生省份的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  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2.单科成绩要求:无

  3.体检要求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新生入校后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学费:6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1800元/学年);住宿费:900元/学年。

  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政策

  资助政策:对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政策协助贷款,满足学生的学习要求安排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或发放困难补助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按照国家规定招生录取的新生均为计划内招生,持学校寄发的新生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新生报到注册日期前向学校请假,未经学校同意或未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或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予以退回。

  第十六条  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1801231;61801232

  学校网址:https://www.bgy.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gy.edu.cn

  学校官方微信号:bgy1956

  第十七条 其它需要说明或解释的内容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相关新闻

  •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 2021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
友情
  • 浙江高考

  • 上海高考

  • 辽宁高考

  • 北京高考

  • 高考招生

  • 高校招生考试网

  • 青海高考

  • 山东高考

  • 江苏高考

  • 黑龙江高考

  • 吉林高考

  • 内蒙古高考

  • 山西高考

  • 河北高考

  • 天津高考

  • 安徽高考

  • 福建高考

  • 湖南高考

  • 湖北高考

  • 河南高考

  • 江西高考

  • 云南高考

  • 四川高考

  • 重庆高考

  • 海南高考

  • 广西高考

  • 广东高考

  • 西藏高考

  • 陕西高考

  • 贵州高考

  • 甘肃高考

  • 宁夏高考

  • 新疆高考

  • 私立学校

招办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 宁夏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湖北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福建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甘肃

  • 青海

  • 新疆

  • 西藏

媒体
  • 中国青年报

  • 北京晨报

  • 京华时报

  • 新京报

  • 重庆晨报

  • 华西都市报

  • 三晋都市报

  • 现代快报

  • 信息时报

  • 现代教育报

  • 新文化报

  • 齐鲁晚报

  • 新消息报

  • 南方都市报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广告服务| 营销合作| 服务条款|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微信平台| 免责声明|

Copyright © 2010-2021 高校招生考试网 www.gxzsks.org  版权所有 为高考考生提供高校资讯及高校招生信息!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信息、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复习指导、专业介绍、分数线以及招生名单公示等服务。

中国高校招生考试网所有资料资讯内容,广告信息,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载。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919号 ,  网站备案信息: 京ICP备1502883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