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考试网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招生计划、志愿、复习、专业、分数线等服务!  微信 微博 

高校招生考试网|高考信息门户网站-高校招生考试网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 首页

  • 高考要闻

    • 高考动态
    • 高考政策
  • 招生简章

  • 高考志愿

    • 志愿报考指导
    • 加分政策
    • 专业与就业
    • 高考大纲
  • 民办高校

  • 独立学院

  • 高职高专

  • 中外合作

  • 军事院校

  • 艺术院校

  • 高考复习

    • 高考语文
    • 高考数学
    • 高考英语
    • 高考物理
    • 高考化学
    • 高考生物
    • 高考政治
    • 高考历史
    • 高考地理
    • 高考经验
  • 高考家长圈

    • 营养健康
    • 考生心理
    • 家有考生
    • 高考故事
  • 地方分站

    • 北京分站
    • 天津分站
    • 河北分站
    • 山西分站
    • 内蒙古分站
    • 辽宁分站
    • 吉林分站
    • 黑龙江分站
    • 上海分站
    • 江苏分站
    • 浙江分站
    • 安徽分站
    • 福建分站
    • 江西分站
    • 山东分站
    • 河南分站
    • 湖北分站
    • 湖南分站
    • 广东分站
    • 广西分站
    • 海南分站
    • 重庆分站
    • 四川分站
    • 贵州分站
    • 云南分站
    • 西藏分站
    • 陕西分站
    • 甘肃分站
    • 青海分站
    • 宁夏分站
    • 新疆分站
当前位置:  > 招生简章 > 首钢工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微信二维码

热点排行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江苏物理类(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上海综合改革(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上海综合改革(提前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理工(中外合作)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理工(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理工(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理工(提前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理工(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黑龙江文史(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文史(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理工(中外合作)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理工(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理工(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理工(提前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吉林理工(普通批)招生计划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在辽宁历史类(普通批)招生计划

首钢工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作者:高校招生考试网     所属栏目:招生简章     时间:2023-06-06

首钢工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及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首钢工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高校全称、主管部门

  学校全称为首钢工学院,上级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办学类型、学校层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首钢工学院是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大学专科;对合格毕业生颁发首钢工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校址、办学地点

  学校办学地点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6号。

  第五条 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 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我校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

  学校纪委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统筹考虑各招生省份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各省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招生录取规则

  1.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照顾对象录取政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提档,政策性加分不累计,取最高一项,不超过20分。

  2.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以招生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容为准。

  3.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

  4.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以及我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补充规定:

  1.报考电气自动化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影视动画、数字媒体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2.报考学前教育、护理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无斜视、无弱视,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不宜报考,肝功能异常者不宜报考,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报考,身高1.55米以下或体态不匀称者不宜报考。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标准为:学费6000元/学年;住宿费男生750元/学年、女生900元/学年。

  第十三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学生达到资助政策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或明确纳入政策范围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5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800元)。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者,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我校书面同意而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其他情况说明

  1.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首钢工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2.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59805803  59805806

  招生网址:http://www.sgit.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6号  邮编:100144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由首钢工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新闻

  • 首钢工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 首钢工学院2021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
  • 首钢工学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简章
友情
  • 浙江高考

  • 上海高考

  • 辽宁高考

  • 北京高考

  • 高考招生

  • 高校招生考试网

  • 青海高考

  • 山东高考

  • 江苏高考

  • 黑龙江高考

  • 吉林高考

  • 内蒙古高考

  • 山西高考

  • 河北高考

  • 天津高考

  • 安徽高考

  • 福建高考

  • 湖南高考

  • 湖北高考

  • 河南高考

  • 江西高考

  • 云南高考

  • 四川高考

  • 重庆高考

  • 海南高考

  • 广西高考

  • 广东高考

  • 西藏高考

  • 陕西高考

  • 贵州高考

  • 甘肃高考

  • 宁夏高考

  • 新疆高考

  • 私立学校

招办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 宁夏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湖北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福建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甘肃

  • 青海

  • 新疆

  • 西藏

媒体
  • 中国青年报

  • 北京晨报

  • 京华时报

  • 新京报

  • 重庆晨报

  • 华西都市报

  • 三晋都市报

  • 现代快报

  • 信息时报

  • 现代教育报

  • 新文化报

  • 齐鲁晚报

  • 新消息报

  • 南方都市报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广告服务| 营销合作| 服务条款|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微信平台| 免责声明|

Copyright © 2010-2021 高校招生考试网 www.gxzsks.org  版权所有 为高考考生提供高校资讯及高校招生信息!

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高招咨询,院校信息、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复习指导、专业介绍、分数线以及招生名单公示等服务。

中国高校招生考试网所有资料资讯内容,广告信息,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载。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919号 ,  网站备案信息: 京ICP备1502883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