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 项目 | 招生 计划 | 男 | 女 | 等级要求 | 备注 |
足球 | 15 | 5 | 10 |
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守门员:男:1人,女:1人 |
篮球 | 8 | 4 | 4 | ||
排球 | 7 | 4 | 3 | 非自由人 |
四、报名条件
1.符合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报考考生须具备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信息为准)。
3.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规定。
五、报名程序与考试
考生须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体育单招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报名、缴费等操作。文化考试与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2026年体育单招考生指南》为准。
六、录取
1.最低控制线
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足球、篮球、排球项目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60分。
2.成绩折算
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为: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3.录取规则
按项目设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未完成的分项目招生计划,再录取该分项目的二志愿,二志愿仍未完成分项目招生计划的,方可按照计划调整规则进行调整。当出现同项目综合分相同的情况,将依次按照体育专项分、语文、数学、政治、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按公布的分项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录取,先录取项目一志愿,再录取项目二志愿,我校各专业在项目二志愿录取未完成的情况下,将进行计划调整,剩余的招生计划将优先调整至我校近年来重点发展的足球、篮球、排球。按照上述计划调整规则,若出现二志愿通过计划调整录取的考生其综合分等于或低于一志愿该项目最低综合分,该计划将调整至下一个项目,直至没有可被调整到的项目为止。
4.考生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则不能退档,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七、其他说明
本简章若与教育部、体育总局最新文件规定不一致,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西昌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34-2580038(招生办公室)
体育学院电话:0834-2581235 郎老师:18981530402
监督电话:0834-2580111(纪委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
邮编:615013
招生信息网:https://zszhpt.xcc.edu.cn/
体育学院官网:https://www.xcc.edu.cn/tyxy/366323/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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