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注: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校后学习的运动项目需在学校开设的项目中选择。
四、报名条件
(一)符合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具备所报考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其中跆拳道(男)、拳击、篮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空手道具备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且不在兴奋剂违规禁赛期内。2026年报名考生的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10日。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三)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四)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考生须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报名及志愿填报。
注册时间为2026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8:00
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8:00
(二)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考生报名时应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三)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拒不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四)考生报名信息错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试安排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参照普通高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考生于2026年3月28、29日按时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09:00——10:30 | 14:00——15:30 | |
3月28日 | 语文 | 数学 |
3月29日 | 政治 | 英语 |
(二)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6版)》评分。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至5月12日。
七、录取规则
(一)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二)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 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 =(文化成绩/6)×30% + 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三)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制定分项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择优录取。同一项目综合分相同者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体育专项成绩仍相同,按文化考试中的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成绩依次比较,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
(四)若有项目第二志愿无法完成计划或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未完成计划,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原则如下:
1.拟调整增加招生计划的项目,其拟录取的第二志愿考生综合成绩必须高于该项目已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最低分。
2.拟调整增加计划按照跆拳道(女)→跆拳道(男)→空手道(组手)→空手道(女、型)→游泳→田径(径赛)→田径(田赛)→足球(非守门员)→乒乓球→羽毛球(女)→网球→拳击(女)→篮球(男)的项目顺序依次进行,每轮逐项增加1个计划,直到完成招生计划。
3.在调整计划过程中,若某项目生源不满足第1条原则,该项目不再增加计划;若所有项目生源均不满足第1条原则,本年度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结束。
(五)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名单在延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八、其他事项
(一)新生报到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工作。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诚信档案;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延安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接受延安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911-2650033。
(三)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四)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不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我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等工作。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受骗。
(五)本简章发布后,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有新的规定,学校将按新的规定执行。
(六)本简章由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延安市新区公学北路1号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体育学院咨询电话:杨老师18829311919
本科招生办咨询电话:0911-2650678、2650768
电子邮箱:ydzsb@ya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ya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w.y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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