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试日期 | 科目 | 考试时间 |
12月26日 | 数 学 | 8:00-9:30 |
外 语 | 10:30-12:00 | |
语 文 | 15:00-17:00 | |
12月27日 | 思想政治 | 8:00-9:00 |
物 理 | 10:00-11:00 |
【注意:1.高三年级考生如已考以上科目中有不合格的,可重新报考相应科目(补考),已合格科目不得再报考。2.不合格科目仅限补考一次,如已补考则不得再补考。3.补注册考籍的考生均需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补注册考生学籍信息或身份信息上报至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经审核通过后,进行注册。4.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分值20分,时长约23分钟,听力考试成绩计入总分】
二、选科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选科报名缴费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和选科报名系统”,选择“考试报名”和“网上缴费”,进行选科报名并缴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 财政厅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名称和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号)规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和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25元,外语听力测试费每人4元。
(二)注意事项
1. 本次选科报名各年级分阶段独立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类别 | 高二年级 | 高三年级(补考) |
时间 | 10月14日—19日 | 10月20日—21日 |
2. 选科报名和缴费功能仅支持在联网的电脑上进行。若考生不慎将登录密码丢失或遗忘,可在登录界面点击“忘记密码”,按照页面提示进行密码重置,也可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学籍所在学校所属的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密码重置。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录密码,切不可泄露给他人。若因自身保管不慎而泄露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3. 网上缴费支持使用微信、支付宝进行缴费,请考生提前足额存入相应报考费用。为了便于考生本人准确核实选科和缴费情况,防止漏选漏报或漏缴费、多缴费,同时便于核实多缴资金是否及时退返原支出资金账户,建议考生尽量使用个人名下资金账户缴费,不建议由他人代缴费或使用他人的资金账户缴费,也不建议由班级统一缴费。
4. 所有考生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认真阅读并点击确认《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和《考生考试规则》等内容。
5. 考生考试时务必确保本人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且可正常使用。如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须尽快办理,否则届时将无法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所交考试费不予退还。
6. 外语科目英语、日语、俄语由自治区统一命题组织考试(含听力),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由开设相关课程的各学校自行命题组织考试(含听力)。
7. 选科报名规定时间内,考生少选科目的,可继续选择应考科目缴费;考生选错或多选科目的,可申请退费后,重新选报应考科目。选科报名规定时间结束后,考生若因个人原因或存在其他情况未参加考试,本次考试报名费和考试费不予退回,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8. 报名开始后,休籍、复籍等变更考籍信息相关业务全部不再受理,考生若有需求必须在每次报名前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完毕。
9. 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均应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mgjyksy”),及时了解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发布的相关考试讯息。
三、考籍信息变更及区外成绩转入认定相关事宜
(一)考生考籍及考籍信息有需变更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教招科〔2025〕3号)相关规定和权限执行,在9月23日17:00前完成。报名开始后,学籍学校名称、休籍、复籍、转籍等变更考籍信息相关业务全部不再受理,考生若有需求必须在每次报名前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完毕。
(二)考生从区外转入我区,且符合在我区继续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条件的,其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转入及认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考生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转入,需将转出省市学业水平考试主管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我区转入学校接收证明(学籍信息表)、考生身份证明(考生户籍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属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并出具初审证明(即在复印件上加盖“此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印章并签字)后,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综合服务平台”进入“申请办理”栏目,选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区外成绩转入认证”,按照页面提示提交申请,经旗县(市、区)、盟市分别同意后,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认证。成绩认证时,外省已考过的科目,凭成绩证明以相应成绩在原省市合格或不合格计入。认证通过后,由转入学校为考生办理考籍补注册,考生可继续在我区报名参加其他未报考科目的考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考试报名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加强对《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的学习、解读和宣传,认真组织落实。要确保各级各类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籍管理人员均能熟练掌握网上报名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精心做好考试报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选科报名工作具体由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规定,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报名挂钩的其他费用,不得擅自统计和泄露报名信息。
(三)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全区统一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考试报名工作,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期间,各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反复督促各普通高中学校认真核实本校学生报名、选课、缴费情况,避免学生因漏报、漏缴费等原因影响正常报名参加考试。
(四)各学科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课程标准日常修订版(2017年版2025年修订)》规定的必修课程内容,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合理调整好教学计划和进度,妥善安排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生按时结课考试。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新闻资讯转载自网络,旨在为广大考生提供招考信息参考。转载内容会注明来源或尽力核实其真实性,但无法保证所有信息的绝对准确性和完整性。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报考决策的依据,请以教育主管部门及高校官方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如因使用或依赖本站信息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本网站不承担相关责任。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发邮件至:1460384929@qq.com或联系QQ客服:1460384929,我们进行删除或修改。
| 友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