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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村贫困地区高考生“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出炉了

编辑:高校招生考试网     所属栏目:高考政策     时间:2018-04-25

为进一步拓宽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促进教育公平、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的重要举措,教育部决定,今年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消息,由于四川部分实施区域县的高中办学条件极差,甚至有的县没有举办高中,另外还存在近年行政区划调整后户籍、学籍未作相应调整的实际,导致四川客观存在个别考生跨县到其他实施区域县就读的现象。结合当前实际并经教育部同意,四川制订了以下“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

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所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为四川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其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具有四川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符合四川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实施区域为四川省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其基本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四川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四川省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四川省省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仍然为四川省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其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四川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四川省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实施范围县的考生,如拟报考相应类别专项计划,应在户籍所在县参加高考报名并按照《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规定的专项计划申报办法自行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申报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填写并提交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3月底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考生完成高校专项报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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