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小项/性别 | 计划数 | 运动员等级要求 |
篮球 | 男 | 10 | 二级(含)及以上 |
篮球 | 女 | 10 | 二级(含)及以上 |
足球 | 非守门员/男 | 11 | 二级(含)及以上 |
足球 | 守门员/男 | 1 | 二级(含)及以上 |
足球 | 非守门员/女 | 11 | 二级(含)及以上 |
足球 | 守门员/女 | 1 | 二级(含)及以上 |
乒乓球 | 不限性别 | 6 | 二级(含)及以上 |
羽毛球 | 男 | 4 | 二级(含)及以上 |
羽毛球 | 女 | 4 | 二级(含)及以上 |
网球 | 男 | 6 | 二级(含)及以上 |
网球 | 女 | 4 | 二级(含)及以上 |
田径(田赛) | 跳远、铅球/男 | 2 | 二级(含)及以上 |
田径(田赛) | 跳高、跳远、三级跳、铅球/女 | 5 | 二级(含)及以上 |
田径(径赛) | 200米、400米、400米栏/男 | 5 | 二级(含)及以上 |
田径(径赛) | 800米、1500米、3000米障碍/男 | 5 | 二级(含)及以上 |
田径(径赛) | 200米、400米、400米栏/女 | 5 | 二级(含)及以上 |
田径(径赛) | 800米、1500米、3000米障碍/女 | 5 | 二级(含)及以上 |
游泳 | 男 | 4 | 二级(含)及以上 |
游泳 | 女 | 4 | 二级(含)及以上 |
皮划艇静水 | 皮艇静水/男 | 2 | 二级(含)及以上 |
皮划艇静水 | 皮艇静水/女 | 2 | 二级(含)及以上 |
攀岩 | 男 | 4 | 二级(含)及以上 |
攀岩 | 女 | 4 | 二级(含)及以上 |
山地自行车 | 男 | 3 | 一级(含)及以上 |
山地自行车 | 女 | 2 | 一级(含)及以上 |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符合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具备我校招生项目的二级(含)或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数据信息为准。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篮球项目考生使用篮球或三人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篮球项目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考试)。
(三)不在兴奋剂违规禁赛期内。
(四)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夏季项目为201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10日。
(五)报名考生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五、注册报名
(一)报名地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并报名。
(二)注册:夏季项目注册时间为2026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8:00,通过“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
(三)报名: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拒不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夏季项目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8:00。
六、考试
(一)文化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每科考试分值150分,总分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2026年文化考试时间: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9:00-10:30 | 14:00-15:30 | |
3月28日 | 语文 | 数学 |
3月29日 | 政治 | 英语 |
3.考试地点:详见考生生源所在地相关部门通知。
(二)体育专项考试
1.考试时间
夏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至5月12日。
2.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6版)》评分。
3.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4.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考生应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录取
(一)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40分。
(二)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要求,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四)录取原则:在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招生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先录取一志愿,如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的考生以运动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相同且运动等级也相同的考生,按照体育专项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综合分、运动等级、体育专项成绩均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语文、政治、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五)考生如已报名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八、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
九、联系方式
院校名称:贵州医科大学
学校网址:https://www.gmc.edu.cn
招生网址:https://zkb.gmc.edu.cn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安康大道6号贵州医科大学
邮编:561113
咨询电话:运动与健康学院 0851-88596395
招生就业处 0851-86908448
招生监督电话:0851-8854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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