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山东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最新消息
山东省政府公布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发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全省最低工资共分为三档,济南市内五区月最低工资为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为16元。
从2015年3月1日起,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别调整为:1600元、1450元、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别调整为:16元、14.5元、13元,平均增幅7.41%。其中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济南市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5元。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新闻资讯转载自网络,旨在为广大考生提供招考信息参考。转载内容会注明来源或尽力核实其真实性,但无法保证所有信息的绝对准确性和完整性。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报考决策的依据,请以教育主管部门及高校官方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如因使用或依赖本站信息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本网站不承担相关责任。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发邮件至:1460384929@qq.com或联系QQ客服:1460384929,我们进行删除或修改。
| 友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