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选考科目要求 | 参考学费 (元/学年) |
普通类提前录取 | 自动化 | 5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6325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6325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6325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2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6325 | |
智能感知工程 | 1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5500 | |
电子信息工程 | 5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5500 | |
通信工程 | 5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5500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5500 | |
人工智能 | 5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5500 |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25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6325 |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15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5500 |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5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5500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5500 | |
应用化学 | 5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5500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1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5500 | |
安全工程 | 1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5500 | |
环境工程 | 5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5500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1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4800 | |
应用物理学(含声学方向) | 1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4800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5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4800 |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1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5500 | |
生物工程 | 15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5500 | |
药学 | 5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5500 | |
工业设计 | 1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5500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4800 | |
标准化工程 | 1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5520 | |
质量管理工程 | 2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4800 | |
工业工程 | 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4800 |
注:本表中招生专业的参考学费以物价部门核准为准。
第十五条 报名条件:
考生已经参加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终评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考生达到P等及以上)。
申请报名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在100分(含)以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办法:A等计20分,B等计10分,C和D等不计分,共10科)。
学校认可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涉及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计入。
第十六条 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jlu.edu.cn),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进行报名。为促进考生理性、有序报考,提升人才选拔的精准性和科学性,每位考生可报考包括我校在内的省内地方属试点高校总数不得超过4所(高校范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为准)。
第五章 选拔程序
第十七条 书面评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情况,确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9倍。
书面评审结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第十八条 综合素质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8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九条 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7日9:00至3月20日17:00;
(二)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4月1日至4月7日16:00;
(三)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4月15日9:00至综合素质测试前;
(四)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9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条 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的报名和考试,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考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的90%,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中国计量大学,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且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一条 成绩核算: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5%+高考总分×60%”计算,三项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进行计算。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小数点均保留2位(四舍五入)。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A等计10分,B等计9分,C等计8分,D 等计7分,共10科。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专业投档:
学校按招生总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调剂(调剂时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第二十三条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总计划数的110%(小数点进位),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小数点舍去)以内。
第二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类疾病的,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考生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原则上不予录取: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考生不能录取到应用化学、药学、生物工程、环境工程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第七章 入学复查、收费标准等事项
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中国计量大学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在报到截止日前向学校招生管理部门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含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报名费不予退还。学校不设现场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缴费办法以报名网站公告为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取。选拔录取工作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6836044。
第二十八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考生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①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②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③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④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1-86836060
传真号码:0571-86836014
电子邮箱:zsb@cjlu.edu.cn
本科招生网:zs.cjlu.edu.cn
学校网址:www.cjlu.edu.cn
通讯地址: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8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学校原公布的有关“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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