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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6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编辑:高校招生考试网    所属栏目:招生简章    时间:2026-02-26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具有招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留学生资格。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3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65号)文件,结合我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一)学校全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英文名称:Hunan University of Humanities,Science and Technology。

(二)校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氐星路487号。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校招生国标代码为10553,湖南省招生代码为4333。

(六)专升本学生进入学校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学士学位证书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发放。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6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普通计划。仅面向我省2026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依据省招生计划安排,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继续实施脱贫计划,安排适量招生计划招收脱贫家庭的学生。

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军人大学生免试计划(简称退役免试计划)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计划(简称竞赛免试计划),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一类报考。

我校2026年专升本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按表1执行,若上级物价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收费文件则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表1 2026年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2024级本科生收费标准)


第三章  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我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我省2026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高职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及本科高校的专科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为准);符合退役军人大学生免试报考资格的应、往届退役军人大学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上年度已报名参加过专升本普通计划考试的考生及以往年度已被录取的退役军人大学生(含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第四章  招生专业对应要求

考生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公布的我校2026年专升本招生专业,以教育厅印发的《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对应目录》)为依据,按照高职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对应的原则报考我校对应本科专业。

第五章 报名与缴费

       (一)报名

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6〕5号),所有考生于2026年2月28日8时至3月10日17时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信息管理平台”(简称专升本信息平台,网址https://zsb.hneao.cn)或“潇湘专升本”APP(下载网址:https://zsb.hneao.cn/ks)自行完成注册、报名信息填报和志愿填报。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确认个人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不予补报名。其中,退役军人大学生和竞赛获奖考生还需上传本人标准证件照及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2026年上半年退役尚未取得退役证的须提供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本人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原建档立卡身份证明。未按要求填报信息及上传证明材料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缴费

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生(含免试计划考生),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首次志愿填报截止后,考生按我校提供的缴费办法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我校缴费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8:30—27日17:30。具体缴费流程详见附件4

第六章  志愿填报与资格审核

(一)志愿填报

1.专升本志愿分为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首次志愿填报安排在3月下旬,征集志愿在首次志愿录取完成后进行。其中,普通计划在首次志愿录完后于5月下旬设一次征集志愿,免试计划按照《湖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军人大学生免试录取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填报征集志愿。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填报志愿。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在退役免试计划、竞赛免试计划、普通计划(含脱贫计划)中选择符合报考要求的一类报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不得参加我校的有关测试及录取。

2.考生填报专业不符合《对应目录》要求的为无效志愿。其中,对于竞赛免试计划考生,如获奖赛项能对应本科专业,须填报赛项所对应的专业才能享受免试政策;获奖赛项不能对应本科专业的,选择考生专科专业所对应的本科专业才能享受免试政策。竞赛免试计划考生如选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他专业,只能参加普通计划的考试及录取。

3.征集志愿按照首次志愿的要求填报,征集志愿不设脱贫计划。具体填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核

我校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资格审核名单进行考试招生。如考生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专升本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理。

第七章  考试与测试

(一)免试计划

免试生(含退役军人大学生和竞赛获奖学生)实行免文化课考试,我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免试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关测试,取得的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具体测试方案见附件2:《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6年退役军人大学生、竞赛获奖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办法》

(二)普通计划

考试时间为2026年4月18日,上午第一单元:大学英语(8:00-9:30),第二单元: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10:30-12:30);下午第三单元开始时间为15:00,其中专业综合科目(15:00-17:30),加试科目专业对应的专业综合科目(15:00-16:30)。考生成绩统一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考生可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或其他平台查看。

具体考试工作安排见附件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6年专升本考试工作安排》。

第八章     

(一)免试计划录取

免试计划录取工作须在普通计划考试开考前进行,依据省厅工作安排,4月上旬完成录取工作。录取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学校负责、省级监督”的机制组织进行。我校根据退役军人大学生的测试成绩,结合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学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考生可优先录取。已被免试计划录取的免试生不再参加后续普通计划的考试及录取,未被免试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首次填报我校志愿普通计划的考试及录取。2026年上半年退役的军人大学生录取后不能提交退役证的取消录取资格。

具体办法见附件1:《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6年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二)普通计划录取

普通计划考生的录取工作原则上在5月底前完成。我校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我校各专业生源数和招生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其中,首次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总分,征集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统考公共科目成绩(不含专业综合科目成绩)。首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面向未录取考生进行一次征集,征集志愿采取平行志愿的模式进行投档录取。征集志愿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适当降低分数要求,但降分幅度不得超过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其中,首次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总成绩(2门统考公共科目、1门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之和),音乐学专业的专业综合科目成绩包括音乐基础知识成绩和音乐术科测试成绩,各占100分;体育教育专业的专业综合科目成绩包括学校体育学成绩和体育术科测试成绩,各占100分。征集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两门统考公共科目成绩(不含专业综合科目成绩)。

录取过程中出现末位总分相同考生,根据以下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投档:按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外国语言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按照大学语文、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

首次志愿录取时继续实施脱贫计划,我校根据省厅要求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但原则上不得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均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其他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可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完成后,如需追加计划,我校将按省厅文件执行。

(三)审核和公示

我校将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7日。

(四)毕业资格审核

我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不符合专科毕业条件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九章  其他事项

(一)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专升本学生入校后我校将开展录取资格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并于9月底前完成对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

(三)专升本学生入校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

第十章  管理与监督

(一)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升本工作,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以及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二)加强监督监管。考试工作由教务处统筹监管,录取工作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监管,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考试录取中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

第十一章  咨询及监督电话

考试咨询电话:0738-8371069(学校教务处)

录取咨询电话:0738-8325377(学校招生就业处)

纪检监督电话:0738-8325900(学校纪委)


本章程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教育厅政策调整,或有其他本章程所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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